財稅改革發揮央地兩個積極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07 17:52 來源: 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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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區臨平路,市民走出自助辦稅服務廳

    “改革轉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的事權與支出責任,合理調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這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財稅體制改革的最新部署。此外還包括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調整完善消費稅政策,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徵範圍,提請修訂稅收徵管法等。

    財稅改革的任務安排,高度切合地方的需求和發展現實需要。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委書記趙正永5日下午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建議,應在專項資金的整合改革上進一步下功夫。專項轉移支付應進一步減少,提升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

    始於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奠定了過去20多年來的央地關係,有力地促進了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保障了中央政令的暢通和國家的持續發展。中央財力自此得以充實,但地方卻不同程度出現了財力與事權不匹配的情況。

    中央和地方事權與支出責任錯位已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比如跨流域大江大河的治理等本該由中央負責的事務交給了地方承擔,而一些適宜地方負責的事務,中央直接管理並承擔了支出責任。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等更是職責交叉重疊。

    儘管中央財政收入大部分也通過轉移支付返還給地方,但轉移支付中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較低,專項轉移支付比重過高。拋開“跑部錢進”的弊端不説,也影響了地方財力的統籌使用,割裂了資金安排的完整性。基層對此反映強烈。

    針對這些現實問題,過去一年來改革多點發力。比如新預算法修訂通過,為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奠定了法制保障。中央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了5個百分點,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在10個省區市開展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營改增擴圍到鐵路運輸、郵政、電信等行業。

    不僅如此,專項轉移支付項目也較上年壓縮了三分之一。在2014年年末,國務院又進一步印發了《關於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將改革利劍指向了每年近5萬億元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其最大亮點是明確以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主體,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對於地方的另一大利好是,取消了地方資金配套要求。

    但從現實觀察,過去一年的財稅體制改革只能算是破題。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諮詢研究部副部長王軍向《瞭望》新聞週刊指出,規範地方融資平臺和土地出讓金後,財源收緊的情況下,怎樣增加地方的財力是需要考慮的問題。目前地方需要承擔的公共服務任務很重,而財力又受到擠壓,財力與事權之間的矛盾越加突出。

    財力與事權究竟如何匹配,也沒有明確。換句話説,哪些權應該集中,哪些權應該分,之前並沒有完全討論清楚。哪些稅種留給地方也未明確。這也是中央與地方關係沒有得到很好處理的重要原因。

    此次在2015年改革重點任務中,除明確要劃分事權與支出責任外,也提出要調整收入劃分,無疑是財稅改革縱深推進的重要標誌。

    至此,未來方向已然明確。對於涉及到跨區域性的事權和涉及到全國統一市場的事權,毫無疑問要上收。比如跨界河流的治理,或是一些地方把教育事權從縣裏上移到市裏或者省裏。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的建議是,“適合於哪一級管的事權就應歸哪一級,應從成本效率、風險防控來考慮。”

    結合政府工作報告的部署,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財政廳廳長羅建國在接受本刊採訪時表示,突出體現為“四個結合”。注重存量和增量的結合,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財政資金績效;注重總量和結構的結合,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同時,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兜住兜牢民生底線;注重需求和供給的結合,從供需兩端同時施策,既激活公共投資和民間投資,又支持大眾創新、萬眾創業;注重赤字和減稅的結合,財政赤字增加到1.62萬億元,並實行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

    伴隨著財稅改革的深入推進,中國的財稅改革也就真正進入到了新的階段。正如劉尚希對本刊所言,過去的財稅體制改革,主要是與經濟改革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改革。而新的階段則是與國家治理改革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改革。

    與經濟改革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改革就是建立公共財政體系,主要是解決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讓公共財政體系為市場發揮作用創造條件。與國家治理相匹配的財稅改革,目標已不再是停留在公共財政體系的建立上,而是要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這就回到了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總目標,最終是要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文 王仁貴 楊玉華 朱青)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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