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 “為官不為”寫入政府工作報告 多地數千名“庸官”被追責 “為官不為”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並在兩處提及,成為全國兩會熱議話題。 有代表委員認為,在經濟“新常態”和反腐風暴的雙重高壓下,一些地方的幹部出現等待、觀望情緒,庸政、懶政、怠政等現象抬頭蔓延。“新常態”下的各級領導幹部如何擔當與作為,已經成為全面深化改革能否順利推進的重要議題。 一些代表委員透露,遼寧、湖北、湖南、貴州等多地開始對“為官不為”進行追責。已公開披露的信息顯示,全國已有數千名“不作為”幹部被處理。地方政府對於官員的政績考核,從導向與指標均出現了轉折性變化。 三大信號值得關注 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既利當前又惠民長遠的政策措施,啟動一批重大發展和民生工程,實施有效但不夠理想。統計顯示,2014年投資完成率總體上達到86.8%,但個別領域重大工程投資只完成約一半;全國建設用地供應量下降了16.5%,已供土地使用率也只有約一半。代表委員和專家認為,政府工作報告強調治理為官不為,釋放出三大信號。 ——決不允許“為官不為”影響“新常態”下的改革發展全局。經濟換擋、爬坡過坎更需要改革快馬加鞭,如果幹部為官不為,不僅關乎黨風政風,甚至影響、破壞改革開放和轉型發展的全局。報告是鄭重嚴肅地向全體領導幹部發出警示。”全國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副主委郭乃碩説。 ——對舊常態不要抱任何幻想,開弓沒有回頭箭,簡政放權向縱深推進,對政府履職要求發生轉折。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琴島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偉程説,此次政府工作報告提到減政放權,既突出“放”又強調“管”。既要把過去政府越權亂伸的手縮回來,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又要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這對幹部的履職要求更新、更高。 “過去還可依賴資源、勞動力成本優勢,靠投資拉動實現經濟保持平穩增長,“新常態”下則需要更高水平、更有創新精神的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公安局原政治部人事處處長陳偉才説。 ——為官不為也是腐敗,從反對“亂作為”走向反對“不作為”。中國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説,過去,一些幹部無利不起早,沒利不當官。如今,他們對“新底線”“新規矩”表現出不適應,大談所謂“為官不易”,這其實是在撒嬌。“官嬌”可以休矣,不願意幹可以走人。 “群眾深惡痛絕的就是過去‘亂作為’,現在‘不作為’。”在全國政協委員、涼山州監察局副局長何吉英看來,政府工作報告首提“為官不為”,釋放出反腐向縱深推進的新信號。從現在開始,無論是“腐敗任性”的貪官,還是“碌碌無為”的庸官,都將睡不好覺。 為官不為有多嚴重?154人單位143人缺崗 政府工作報告對為官不為敲響警鐘,實際中存在哪些現象?代表委員進行了概括: ——懶、散、慢。消極怠工,紀律鬆弛;上班打牌、網購、玩遊戲;辦事“打太極”“打乒乓”,推諉扯皮。 2014年,河南紀委1天之內兩次對商丘市交通運輸局路政管理處暗訪發現,這個154人的單位,上午辦公樓僅有2名工作人員,有的整層空無一人;下午再檢查,也僅有11人在崗。 ——推、阻、混。一些幹部對於自己管轄範圍裏的事,遇到麻煩和困難,能推就推;遇到與個人或者小團體利益有衝突的事,能攔就攔;還有的幹部不收禮、不收紅包,可該協調和服務的工作也不做,特別是面對改革風險,為了不犯錯,寧願等待觀望、混日子也不做事情。 最典型的是過去吃拿卡要,現在不拿不要也不辦事。天津一家企業負責人説,現在,我給企業跑審批,按程序應該辦的事有的幹部就是不給辦。打聽才知道,原來是沒了好處就不願意辦;還有的幹部“怕”字當頭,擔心做錯事擔責任,索性不辦。 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侯欣一説,為官不為現象背後,很重要的是不正確的權力觀。為什麼在市場秩序和社會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一些地方幹部不願意花大力氣來糾正呢?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資源的分配可以拿到利益,而秩序的管理就會得罪人。 比如馬路反復翻新,大搞“奇怪”地標、名貴綠化等奢華建設,然而城市良心的地下管道工程卻沒人做;農民工討薪等民生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有些幹部“只會做人,不會做事”,靠當“老好人”“太平官”得到升遷,對所管理範圍內的違紀問題不批評、不提醒。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院長肖濱説,改革開放初期,許多地方幹部以大膽改革創新為榮。反觀今天,一些地方政府對於發展思路不明確,對於幹部的管理和考核沒有出臺可操作的具體標準,加上一些領導幹部的素質能力與改革形勢不匹配,改革創新的動力明顯不足。 加大問責力度,明確劃定官員“行為紅線” 事實上,不僅僅是政府工作報告,從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到中央紀委全會,兩年來,中央對幹部“為官不為”的問責和懲治力度不斷升級。 自去年對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因主政的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無起色、在湘西氾濫的民間集資、衡陽大面積賄選等問題上不作為進行查處後,遼寧、湖北、湖南、貴州、河南等地均加強了對為官不為的追責。 截至今年2月,湖北宜昌通過重拳整治混官、庸官、懶官、太平官“四官”問題,已處分200余人。專項考察梳理出20種“不為”現象,請幹部群眾進行測評。對30多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縣級領導幹部進行了提醒約談。 貴州黔西南州對“為官不為”的幹部實行“召回”制度,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培訓、考核,截至今年1月,共召回幹部1231人,其中,處級幹部59人,科級幹部185人。 2014年11月,遼寧省出臺了《黨政領導幹部不作為不擔當問責辦法(試行)》,領導幹部中15種不作為、不擔當的情形將被問責。 高波認為,儘管各地力度很大,但多數還集中于庸懶散等表面現象的處理,對於一些消極抵抗、選擇性不作為,對深化改革影響破壞性更嚴重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懲治。 中國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王滿傳建議,防止“為官不為”,需要清晰列明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劃定幹部“行為紅線”的同時,也必須清楚告知可以做和必須做的事。 全國人大代表、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青説,對於為官不為認定的邊界要在黨紀法規裏進一步厘清;對導致黨和政府形象受損、經濟發展滯後、百姓利益受害等“慢性後果”的不作為,要明確規矩、制定規範。 改革評價主體和指標體系,就是給幹部立下新規矩。不唯GDP了考核什麼?高波建議,一方面要加大履職能力、效率和質量等指標的權重;另一方面不要讓考核變成少數人來評價少數人,讓群眾意見能夠影響官員政績考評和升遷。 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説,要形成幹事創業的氛圍,還得創新激勵機制,讓有為者有位。(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葉前、烏夢達、甘泉、翟永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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