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
將惠及1.4億城鄉老年居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08 19: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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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記者 趙曉輝、周相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8日在中國政府網接受訪談時説,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統籌考慮了各類群體的社會保障待遇問題,基本養老金標準調整將惠及近8000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4億城鄉老年居民。

    李忠説,根據報告的安排,今年要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高10%。"這個標準從2005年以來連續第11次調整,估計會有將近8000萬企業退休人員受益。"

    報告提出,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統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這項政策從2014年7月1日算起,是我國第一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準,會有1.4億城鄉老年居民得到實惠。"李忠説。

    針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問題,李忠説,將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來實施。

    具體來説,對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維持原待遇不變,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將來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

    李忠説,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裏沒有實行個人繳費,這段時間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他説,改革過渡期內,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高於老辦法的,對高出部分有所限制。同時,對於"中人"和"新人"改革後再同步建立職業年金。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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