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大幅縮減政府定價種類和項目,具備競爭條件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原則上都要放開。這意味著我國價格改革的市場化步伐將加速推進。那麼當下,價格改革究竟面臨著怎樣的契機和形勢呢?推進價格改革的同時又如何保障民生呢?這一話題引起了會場內的代表委員和會場外經濟學者的熱議。 價格改革面臨的契機 “政府行政干預進一步減少,是完善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的核心,有助於提高要素資源配置的效率。”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而且現在通脹的水平很低,價格改革要抓住這個有利時機。”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0.8%,同比漲幅創2009年11月以來的新低。 白重恩表示,減少不當的政府干預,有助於推動建立真正反映資源稀缺性、環境損害和生態修復效益的價格形成機制,從而提高要素資源配置的效率,減少資源優化配置過程中可能産生的負外部性。 發展改革委經濟研究所宋立表示,在未來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中,會有一個“放兩端、抓中間”的趨勢。在水電油氣等資源品領域,自然壟斷環節與競爭性環節交織在一起,政府不能直接放開價格,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係的關鍵是推進價格監管現代化,研究更加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更加科學、規範、透明的規則體系。 價格改革推進的展望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未來將擴大輸配電價格改革試點,推進農業水價改革,健全節能環保價格政策。 對於百姓眼中價格“一改就漲”的現象,白重恩表示,價格改革並不意味著漲價,改革的目標是使市場機制在價格形成中起決定性作用,凡是已經形成有效競爭的行業和領域,都應放開價格。 “至於放開價格後,是漲價還是降價,那是由市場競爭機制決定的。”宋立説,“預計今年水、電、石油、天然氣等資源品的價格改革將進一步推進。” 宋立分析稱,天然氣價改方面,將加快落實存量氣與增量氣價格並軌政策,加快推進居民用階梯氣價,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動天然氣競爭性市場體系建設;電價改革方面,將推進競爭性電力市場體系建設,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為供需直接交易創造更多有利條件;水價改革會進一步落實居民階梯水價,繼續提高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油價方面,應建設競爭性成品油市場體系,完善現有成品油調價規則。 價格改革如何保障民生 “改革不能只是漲價,不能對低收入群體的生活造成較大影響,價格改革也要考慮民生。”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中色鋅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王鳳朝説。 白重恩表示,就目前國內一些價格改革舉措來看,體現民生保障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將居民價格與非居民價格分開,非居民價格調整體現市場化,居民價格則穩步調整來保民生;另外一種是制定階梯價格機制,讓最基本的能源消費相對價格低一些,這樣既保障基本民生,又抑制浪費。 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將完善資源性産品價格,全面實行居民階梯價格制度。 宋立表示,健全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是化解價格改革對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影響的長期工作。“這項工作要落到實處,需要完善一些基礎統計工作。例如儘快建立全國收入分層CPI的規範統計制度,以更加準確地評估價格改革對中低收入人群的影響。”(記者朱諸、馬勇、侯雪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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