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宗巍)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克勤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的框架內統籌推進司法改革。 楊克勤代表認為,這一輪司法體制改革包括司法體制、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和司法管理機制等多項內容,“牽一髮而動全身”。從已經實施的司法改革內容看,改革政策要落實到位,涉及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法官法、檢察官法,以及公、檢、法訴訟規則的調整。 他表示,從即將開始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看,需要調整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法。在短期內立即修改這些法律困難多、任務重,而有效可行的辦法就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兩高”統籌推進司法改革。 楊克勤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家機關開展領域性、區域性改革已有先例。比如,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上海自貿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授權“兩高”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改革過程中,不能動搖憲法和基本法律。”楊克勤代表強調,必須把握“在憲法和基本法律框架內”的底線。“兩高”只能在符合憲法和基本法律的規定、原則、精神的範圍內組織實施改革,不能突破這個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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