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農民工被欠薪的根源與解決之道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12 21:4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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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李延霞 羅博)“建設資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是造成拖欠工資的根源”、“勞動合同簽訂有效率低,是拖欠工資的直接原因”、“要加強項目資金的有效監督”…… 

這是全國人大代表、山東三箭置業集團有限公司油漆粉刷工陳雪萍今年兩會帶來的“關於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存在的主要問題、原因及對策的建議”。

這份8頁近5000字的建議,對“農民工被欠薪”這一屢打不絕的現象進行了全面分析,並提出對策。“我是農民工代表,當代表不能只唱高調,要做些實事、有意義的事。”

今年49歲的陳雪萍,1993年離開家鄉到山東濟南當了一名油漆工,成為農民工大軍的一員。“我當上人大代表後,經常有農民工打電話向我求助,反映最多的就是拖欠工資的事情。”陳雪萍説,“政府對農民工欠薪問題很重視,比如成立清欠辦公室、安排專人處理等,但治標不治本。周圍每年還是有一些人被拖欠工資。這既關係到農民工兄弟的血汗錢,也關係到社會穩定,必須要徹底解決。”

長期以來,建設領域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高發區,也成了陳雪萍重點調研的對象。“我的調研方式和別人不一樣,別人要專門騰出時間,而我本身就是農民工的一員,平時的工作、生活中,隨時可以聽他們反映問題。坐公交車時看見農民工,我都要上前聊幾句。包裏隨身帶著筆記本,遇到問題就記下來。”

來參加兩會前,為了對問題了解更加深入,陳雪萍還是進行了集中調研,走訪了濟南周邊十多個工地。

調研中,陳雪萍發現,發生“惡意欠薪”的工地,往往都是由於建設單位資金緊張,拖欠工程款,最終拖累最末端的農民工。“儘管國家已經嚴禁墊款施工,但目前建築市場供求不平衡,一些施工企業為了生存,採取低價方式進行競爭,甚至不墊款就拿不到工程。”陳雪萍説,不少施工企業向她反映,通常能拿不到一半的工程款,手頭資金非常緊張,不得不採取每月只發點生活費,工程完工後或年底再統一結算的辦法來支付工資。“建設單位拖欠施工企業工程款、施工企業拖欠包工頭勞務費、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層層拖欠,最終拖累農民工。”

陳雪萍建議,政府對建設項目審批時,要注重建設資金的落實情況,防止拖欠工程款。“對於資金不到位的建設項目要停止招標。相關部門要加強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的動態管理,防止驗資報告不實或虛假驗資,這是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根本。”

層層轉包也是造成拖欠工資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築施工企業為降低成本,將工程勞務包給出價最低的包工頭,而且往往一個工程經過3到5次轉包,一方面工價到農民工手上時,已被層層收取了一大部分管理費,另一方面工人工資被拖欠後,有關部門處理時存在認定上的困難。”

在陳雪萍看來,農民工維權意識、法律意識欠缺也是造成被欠薪的原因之一。“我發現,最難拿回來的工資,是一些老賬。由於年輕人不願意幹,建築行業農民工呈偏老齡化特點,他們法律意識不強,不知道簽合同,更沒有維權意識,有時候我打電話和清欠辦協調好工資的事,他們自己都不敢去,非讓我陪著。”

陳雪萍表示,建築業用工具有臨時性、流動性特點,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流動不能制約,還要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農民工也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甚至認為簽合同限制了尋找更好工作的自由。

據她了解,建設行業農民工勞務合同簽訂率在60%到70%左右,好的能達到80%。“比以前提高了不少,但這百分之二三十就是隱患。”

對此,陳雪萍建議,要加強建築施工企業勞動用工管理,企業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同時要培養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

“依法治國,別覺得和我們老百姓沒啥關係。我相信隨著法制環境完善、法律意識增強,農民工被欠薪的現象會越來越少。”

責任編輯: 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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