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民智 納民意 順民心——全國人大代表熱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修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13 07: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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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這次修改,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稅收法定的理念也會更加深入人心。”全國人大代表趙冬苓説。

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12日上午舉行第二次會議。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草案等提請各代表團審議。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顯示,經對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見逐條認真研究,對修正案草案作了63處修改,其中帶有實質性的修改27處。

在修改中,備受關注的就是將三審稿中“稅種的開徵、停徵和稅收徵收管理的基本制度”這一法定事項的表述,修改為“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徵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將海南省三沙市納入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的範圍。

對此,代表們給予高度肯定,普遍認為大會充分發揚了民主,聽取和吸納了代表團和代表們的審議意見,體現了對代表意見的重視和尊重。

全國人大代表沈春耀,也是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他透露,11日上午根據大會議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審議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會議從上午9點一直開到中午12點多,對代表們提出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意見進行了討論,並作出了多處重要修改。

“比原來有了很大的進步。”趙冬苓代表在代表團小組討論中説,“這次加了稅率,我認為這是最重要的要素,非常高興看到這一修改。”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一直關注立法法的修改,曾兩次在全國人代會上提出修改立法法的建議。看到這次修改,周洪宇感到自己提出的建議被採納了。

“這正是充分聽取了代表們的意見,體現了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體作用。也讓代表們更加認識到自己的責任感與使命感,充分發揮主體作用,更加努力地履職盡責。”周洪宇説。

全國人大代表郝如玉認為,“稅種制度”寫入立法法決定草案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它科學正確地設定了稅收的功能和稅收的位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沒有談到“稅種制度”,修正案草案所提的“稅種的開徵、停徵”和“稅收徵收管理”同屬於收稅徵管制度,而全國人大稅收立法要法定兩個方面:法定稅種的徵收制度(納稅人、徵稅對象、稅率)、法定稅收的徵管制度,原來的表述只表述了後一方面。

“代表團審議時代表們提出這個建議,今天收到的決定草案加進了稅種制度的內容,大家都覺得是一件非常高興的事,它更準確地反映了‘稅收法定’的原則,也就是由人民來決定稅收的徵收。”郝如玉説。

此外,針對將海南省三沙市納入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的範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環境資源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衛留成説,這一修改説明,人民代表大會更加注意採納代表的意見建議,尤其是在這種很重要的決議審議中,尊重和重視代表意見,充分發揚了民主。

全國人大代表、三沙市委書記兼市長肖傑表示,這一修改極大地增強了作為代表履職的信心,決定草案如獲通過,三沙市將按照規定做好三沙地方立法工作。(記者陳菲、王海鷹、李鵬翔、趙文君、趙葉蘋、潘潔、華曄迪)

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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