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 趙超、王優玲)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13日對外發佈《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 據了解,我國于1995年首次發佈《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此後,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實際5次修訂了該目錄,這次是第6次修訂。 兩部門負責人表示,本次目錄修訂是推動新一輪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通過目錄修訂,積極主動擴大開放,轉變外資管理方式,構建開放、透明的投資環境,促進利用外資質量提升、産業結構優化升級,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 這次目錄修訂適應我國改革發展和經濟全球化新形勢,主要有三大政策導向:一是放寬外資準入。進一步放開一般製造業,取消鋼鐵、乙烯、造紙、起重機械、輸變電設備、名優白酒等股比要求。有序推進服務業開放,在商貿物流、電子商務、交通運輸、社會服務、金融、文化等領域提出了一系列開放措施。二是引導外資投向。鼓勵外商投資現代農業、高新技術、先進製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鼓勵外商投資研發環節,推動引資、引技、引智有機結合。三是完善政策體系。從注重外資準入管理更多地轉為市場調節和行業監管,通過節能、環保、技術、安全等措施能夠實現內外資一致監管的條目不列入限制類,限制類條目從79條減少到38條。提高政策透明度,允許類項目不再保留外資股比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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