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治中國砥礪奮進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新華社記者 鄒偉、季明、方列)生機勃發的春天,正是揚鞭奮蹄的時節。 2015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開局之年。一年一度的全國人大會議,因此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 廣納睿智之言,共促良法善治。從人民大會堂的璀璨星燈之下,到各個分組審議的會場之上,也因此呈現出新的履職氛圍--更多的法治關注,更深刻的法治思考,更堅定的法治信仰。 法治,猶如一條紅線,貫穿大會全程,更向世人昭告:法治中國,從這裡開始新的遠航。 生動體現 集中檢驗--全面依法治國邁出新步伐 3月8日上午,是今年大會專門安排審查預算草案的時間。代表們最直觀的感受是:今年的“國家賬本”比往年更厚、內容更詳盡、透明度更高,不僅有3本政府預算草案、5本部門預算草案,還有1本彩圖版《政府預算解讀》作為參閱材料,通過圖表、漫畫、微信等多種形式幫助代表更好地理解政府預算。 “這充分體現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的法律要求,也保障了代表的審查監督權力。”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財政廳廳長胡強説。 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重要職權,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體現。代表們行使法定權力的生動場景,在大會期間時時可見-- “今年的預算報告裏,沒有找到教育支出4%‘紅線’的承諾,是不是意味著教育投入會減少?”全國人大代表、上海華日服裝有限公司工會主席朱雪芹表示疑慮。兩會期間,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的解釋讓她吃下定心丸:在現階段,教育仍是重點支出。 “政府提到的帶薪休假在計劃報告中怎麼沒有體現?”審議計劃和預算報告時,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當場提出意見。幾天后,蔡繼明就拿到了發改委的正式回復,“帶薪休假”將被寫進計劃報告。 處處講法律,事事有規範。翻開提交大會審議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法”更是最突出的關鍵字: --一年來,共審議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個法律解釋。 --一年來,共聽取審議“一府兩院”13個工作報告,檢查4部法律實施情況,開展3次專題詢問、4項專題調研。 --一年來,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設立知識産權法院、設立國家憲法日和烈士紀念日等重要問題作出決定。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梳理全國人大常委會各方面工作的新成效、新進展,“制”令人印象深刻: --要求紮緊財政預算管理制度這道籬笆,責成有關方面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認真整改、嚴肅問責。各被審計單位整改問題金額1062.5億元,挽回和避免損失33.9億元,根據審計建議制定完善規章制度3122項。 --針對制約農業農村發展的深層次問題,強調要健全城鄉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提高新農村建設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包容性,健全財政、金融支持的長效機制。 --針對“十二五”規劃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反映的部分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完成進度滯後的問題,提出要下更大決心、作更多努力,把節能減排作為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抓手,強化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堅決淘汰落後産能。 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對此深有體會。去年,他4次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討論立法問題。“常委會每次開會討論必邀代表參加。有立法議案之後,還會把法律草案在網上公開,向全社會徵求意見,這都是民主立法的體現,並且已經形成了機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主任武增説,今年全國人大還會建立更多實現公眾有序參與的制度,比如建立立法專家顧問制度,探索建立基層立法聯絡點制度等,以更好地匯集民意、集中民智。 路徑明晰 破障闖關--全面依法治國開啟新篇章 3月10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這標誌著這部“法中之法”在頒佈施行15年後,將迎來集稅收法定、地方立法權、立法與改革關係等眾多重大主題于一身的首次“大修”。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從源頭上夯實立法基礎,加強重要領域立法,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在此背景下,過去一年立法工作的諸多亮點,成為代表們談論的焦點-- 首次修訂環境保護法,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追責和處罰力度;首次修改行政訴訟法,重點解決“民告官”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等突出問題;修改預算法,推動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 “全國人大更加注重在立法過程中的主導作用,通過立法推動和落實重大改革舉措。”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醫院副院長陳鑫説。 教育、醫療、住房、養老……大會期間,這些被代表們關注的問題,無一不是涉及利益格局複雜、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硬骨頭”。改革越深入,越需要從體制機制上尋找問題的根源和解決辦法,越要求從制度上進行系統謀劃和綜合配套,越注重通過立法引領和推動各領域改革。 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指出,更加凸顯科學、民主精神的法律“立、改、廢、釋”工作,將為全面依法治國、全面深化改革破障闖關進一步指明路徑。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作出更加明確的回應-- “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所有行政行為都要于法有據,任何政府部門都不得法外設權”“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字裏行間中,法治將進一步成為政府工作的依據和準繩。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推動政府改革、打造法治政府的“先手棋”。一些人大代表表示,只有完全依據法律法規來劃定權力界線,把審批制度改革與行政權力的整體改革結合起來,審批制度改革才能不斷深化,並真正起到撬動政府自身改革的作用。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對於如何確保“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兩高”報告中透露出更多真招、實招--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將嚴懲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安全的各類犯罪,推動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完善對外逃腐敗犯罪分子依法審理程序,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臺,深化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臺建設…… 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將加大對環境污染等四類犯罪懲治力度,突出查辦造成國有資産資源損失、流失案件,重點查辦領導機關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的職務犯罪,堅決懲治民生領域特別是涉農領域侵犯群眾權益犯罪,健全冤錯案件及時發現和糾正機制…… “司法改革的成果,就是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兩高的報告,讓我們體會到司法機關正朝著公平正義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邁進。”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六安市市長畢小斌説。 法律的權威在於實施,法律的生命力也在於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適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形勢,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證法律得到正確有效實施。 凝聚共識 吹響號角--全面依法治國在新佈局中揚帆起航 截至3月10日12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已收到議案521件。這些集納各方智慧的箴言良策中,“法”字不出意料地成為高頻詞-- 提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資源綜合利用、濕地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更有效地推動生態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提出修改法官法、檢察官法等,破解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所遇到的一些難題;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關係民生的重要法律開展執法,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切實維護法律權威…… “無論是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還是治黨治國治軍,都需要以法治為框架、用法治作保障、由法治來貫徹。”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龍電律師事務所主任李亞蘭説。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指出,中央提出“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全面依法治國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國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相輔相成,共同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戰略目標提供可靠保障、強大動力、根本支撐。 全面依法治國,乃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 透過人大這一窗口,人們深切地感到,全面依法治國寄託著全社會新的熱望,為改革發展凝聚起更廣泛的共識-- “我們所有的幸福感都是建立在法治的社會上。依法治國,有了法治保障,國家才能長期富強穩定。”全國人大代表、河南天倫集團董事長張瀛岑對全面依法治國感觸尤深。 “踐行全面依法治國,要認識和把握經濟與法治的關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本質上講就是法治經濟,穩中求優的新常態經濟走勢,需要法治的保障和規範。”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市長白金明認為。 “全民守法的前提是全民普法,民眾是基礎,領導幹部是重頭。把普法效果轉化成全民遵法守法的內在自覺,全民對法律抱有堅定信仰,法律的力量就會變得無比強大。”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北票市尹湛納希高級中學教師劉宏艷説。 必須依照法律法規來展開和推進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 透過人大這一窗口,人們清楚地看到,全面依法治國將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邁上一個新的境界--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健全民主政治立法,推進社會領域立法,加強文化、教育、生態領域立法,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建設……今後一年中,一系列立法項目將緊鑼密鼓、有序展開。 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加大對預算決算的監督力度……今後一年中,“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制約和監督”將得到更嚴格的落實。 堅持和深化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常委會委員直接聯絡代表制度,研究制定代表聯絡人民群眾工作意見,改進代表建議辦理機制……今後一年中,相關制度、機制的建立健全,將進一步推動實現“為人民用權、為人民履職、為人民服務”。 深深紮根于中國社會土壤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集中體現。透過人大這一窗口,人們堅信,全面依法治國將為發展具有強大生命力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 “在中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習近平總書記的深刻論述,為中國民主政治發展和法治國家建設指明了前進方向。 這是時代賦予的光榮任務-- “必須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繼續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牢牢把國家和民族前途命運掌握在人民手中。” 這是時代提出的重大命題-- “必須堅持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斷把法治中國建設推向前進。” 新的夢想喚起新的使命,新的偉業匯聚新的力量。 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這一嶄新歷史起點上,在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奮鬥征程中,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必將充分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維護法律權威,弘揚法治精神,引領全國各族人民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共同創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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