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江西南昌市青山湖區京川村村民陶順金心情格外舒暢。“新學期開學了,總算不用為孫女的上學安全發愁嘍!”3月上旬的一天,陶順金指著村裏剛剛修建完工的“愛心便道”,高興地對記者説,“通過村民理事會協商,一下就解決了村裏5年解決不了的問題,看來,咱老百姓的事情,還是應該由自己商量著辦!” 陶順金告訴記者,村裏原本有一條學生上下學必經的小道,後來由於興建樓盤,地被徵了,路也沒了,學生上下學只能繞行2公里多的城市快速路,每天都讓接送小孩的村民提心吊膽。“村裏也想過出資新修一條馬路,可涉及徵地、招投標等問題,部分村民就不樂意了。”陶順金無奈地説,“公家辦事,村民顧慮多。” 2014年年底,京川村被列入南昌市基層協商民主試點單位後,村裏把問題搬上協商民主理事會,試著讓居民自己商量如何解決問題。“理事會主要成員由老村幹部、老黨員和有威信的村民組成,這些人能代表群眾意志和利益,有廣泛的民意基礎,再讓普通村民參與其中、發表意見。”京川村黨支部書記章志清告訴記者,短短幾天,理事會就達成協定,採取村委會出錢,理事會全權實施、監管,村幹部及村民自願義務建設的辦法,新建“愛心便道”供學生上下學使用。“以前村裏辦事經常‘一頭熱’,出錢出力,群眾還不買賬,現在村民的事自己提、自己議、自己做主、自己辦,真正讓村民自己説了算。”章志清説。 南昌市是一年多前開始在9個基層單位開展基層協商民主試點的。在試點單位,凡涉及基層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公共服務、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等與公共利益有關的公共事務,都由群眾協商處理。南昌市委書記王文濤説,“平等、多元、互動,是南昌市推行協商民主的基本原則,通過搭建平臺進行‘民議’,通過‘民決’達成共識,最終解決‘民事’。” 這一過程中,南昌市各試點單位在“議題選擇、協商形式、議事規則、執行監督”各個環節建章立制,為群眾討論好、決策好公共事務打好制度基礎。如青山湖區組建“6+X”多元議事機構,通過黨組織把關篩選議題、多方商談達成共識、協商成果張榜公示,推動基層黨組織服務理念上由“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轉變,服務方式上由“大包大攬”向“分類處理”轉變,服務由“一方滿意”向“多方共贏”轉變。 南昌市還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方式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將協商結果以市民公約、村規民約、會議決議、計劃方案、口頭協定等形式確定下來,便於執行和監督。“條件不成熟的不強行協商,意見不統一的不強行決策,共識難以達成的不強行達成。達成了協商共識的,我們就上升到公共決策層面,賦予其合法性,更好地推動基層協商民主法治化、規範化。”南昌市委辦公廳主任趙海東説。 2014年12月,南昌市出臺的推進基層協商民主試點工作指導意見提出,到2015年6月底前,全市具備條件的社區(村)普遍建立起議事協商委員會(理事會)等協商民主議事機構,按照“大事大議,小事小議,急事立議,無事不議”原則開展工作。(記者 賴永峰、劉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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