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3月19日電(記者 湯計、劉懿德)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獲悉,內蒙古包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張繼平(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2015年3月18日,已由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繼平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800余萬元人民幣、10余萬歐元、10萬美元;在支持包頭賓館轉制工作期間,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2000余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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