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5日電(記者 趙超 安蓓)記者25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根據《東北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專項實施辦法》,我國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東北地區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任務。 據介紹,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要符合兩個基本條件:一是位於中心城區,總面積5平方公里以上,或區內原國有大中型企業5家以上;二是現有工業用地佔老工業區總面積30%以上,且50%以上工業用地可在現有企業搬遷後騰退出來。 按照實施辦法,城區老工業區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對搬遷改造工作負總責,負責組織編制搬遷改造實施方案,明確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範圍及目標、功能佈局、主要任務、重點項目、組織模式、實施進度、保障措施等。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搬遷改造工作的指導和支持。 搬遷改造過程中,將支持城區老工業區內工業企業,以及原屬城區老工業區的搬遷企業建設研發機構,技術水平要在國內同行業領先;圍繞老工業城市規劃發展的新興産業,在城區老工業區內建設研發、設計、檢測等公共服務平臺設施。同時,支持城區老工業區供水、供氣、供熱、排水防澇等地下管網,重點是尚無專項資金支持渠道或現有專項資金難以支持的項目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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