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用地方立法助力生態文明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27 09:09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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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分組審議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自治區巴馬盤陽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草案等,通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等重點領域立法,為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據悉,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修訂過程中,在公開徵求意見環節,公眾來信、來函和網上提出意見最多的是廣場舞、施工擾民等直接影響居民生活環境的問題。回應群眾關切,條例擬對特定時段在居民住宅區或周圍的公共場所開展使用樂器或揚聲設備的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動作禁止性規定。自治區法制辦主任林日華還指出,該條例或禁止在居住區、機關、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區域從事切割、敲打,露天裝卸及堆放水泥、石灰、粉煤等産生環境噪聲、粉塵的活動。

此外,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還擬對排污單位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進行規定,和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在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時,如何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等作出明確規定。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章遠新指出,在此基礎上,環境保護應從提升環保綜合能力和水平入手,加強多部門聯合執法和基層環保人員隊伍建設。列席會議的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韋以明建議,條例中還應增加推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的規定,倒逼官員重視環保。

在審議自治區巴馬盤陽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草案中,與會人員一致認為,針對流域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規定生態保護補償、跨行政區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防聯控等制度,在地方立法中予以細化非常必要。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農衛紅指出,應當加強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促進流域生態資源科學適度開發利用。(記者 許丹婷)

責任編輯: 劉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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