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現將2014年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向社會公佈。本報告包括概況、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內容。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況 2014年,社保基金會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社保基金會中心工作,不斷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加強信息發佈平臺建設,完善各項工作機制,紮實推進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進行。 1.加大主動公開力度。一是發佈社保基金會2013年度基金財務報告;二是公開社保基金會2014年部門預算、2013年部門決算及“三公經費”等信息;三是公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關於審計結果整改情況的公告》;四是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徵求意見稿)》對外徵求意見;五是主動回應公眾關切,及時在門戶網站上刊登新聞,澄清個別媒體的不實報道,正確引導輿論,消除公眾誤解。 2.加強信息發佈平臺建設。 一是發揮門戶網站在信息公開中的作用,門戶網站編審委員會作用按照“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對門戶網站信息審核和發佈進行規範管理;二是調整門戶網站頁面設置,通過加大欄目字號、滾屏、飄窗等方式,突出信息公開主要版塊和宣傳內容;三是建立網站信息發佈統計月報制度,加強信息發佈考核管理。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2014年,社保基金會主動公開各類信息119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我會在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按時公佈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按照有關要求,2014年4月和7月,分別在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向社會公開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2014年部門預算”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2013年部門決算”。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社保基金會收到書面信息公開申請5件,全部依法予以答覆。其中,同意公開的1件,同意部分公開的1件,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所指政府信息的1件,申請信息不存在的2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4年,未發生針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方面的行政復議。發生針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方面行政訴訟案7件,其中,中級人民法院2起行政訴訟,高級人民法院5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結果為駁回起訴2件,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裁定)5件。 五、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2 014年,社保基金會未向申請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關費用。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4年,社保基金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和機制建設,拓寬信息公開載體,擴大主動公開範圍。2015年,社保基金會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重點做好以下信息公開工作: 1.加強主動公開發佈機制建設。完善主動公開發佈制度,將主動發佈與政策解讀等相關工作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完善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進一步優化信息發佈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補充和完善工作。 2.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完善網絡解讀和服務功能,積極探索嘗試利用新媒體網絡平臺,加強與公眾的互動交流,及時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問題。 3.加強培訓和交流。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新聞宣傳、輿情監測等方面的培訓,加強與其他部委的交流,學習好的經驗做法,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