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啟動半年專項行動清除涉企“任性”收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08 21: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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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4月8日電(記者 韓潔、何雨欣)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集中用半年時間開展專項行動,在全國範圍內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這是國務院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更大力度為企業清障減負,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增強經濟發展動力的又一重要舉措。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我國將進一步實行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對此,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專項行動重點在全國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主要涉及行政審批前置、市場監管和準入等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等,通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立規矩、建機制,用依法、規範、透明的管理制度扼制“任性”收費,挖掉亂收費的“病根”。

    此次常務會議提出了五項具體清理舉措:

    一是對去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確定取消、停徵和減免的600多項收費規定進行自查、督查,必須落實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不得變換名目繼續收取,尤其要落實好對小微企業、服務業、保障性住房、高校畢業生就業等減免收費基金的政策。

    二是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且未按規定批准,越權設立的涉企收費基金項目一律取消,堅決糾正擅自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行為。

    三是凡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及收費全部取消。嚴禁行業協會商會打著政府旗號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嚴禁強制企業入會並收取會費,嚴禁強制企業付費參加會議、培訓、展覽或贊助捐贈等行為。

    四是取消政策效應不明顯、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整合重復設置的收費基金。對政府性基金收費超過服務成本,以及有較大收支結余的,要降低徵收標準。

    五是對清理規範後保留的涉企收費建立清單,並向社會公佈,清單外一律不得收費。強化舉報機制,對亂收費的典型行為要曝光,並嚴肅追究責任,決不讓各類違規收費“野蠻生長”,使廣大企業不受滋擾、致力發展。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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