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狐2015”首次從希臘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09 18:54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記者 鄒偉)4月9日,公安部獵狐境外工作組將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依法引渡回國。這是“獵狐2015”專項行動啟動以來中國警方首次從希臘成功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 

據介紹,2013年4月底,衢州百泰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胡某某與家人前往塞浦路斯後一直未歸,並將非法集資的4000余萬元資金和從銀行獲得的400萬元貸款一卷而空,浙江龍遊公安機關隨即對其上網追逃。此後,浙江省龍遊縣檢察院依法對胡某某批准逮捕。去年10月,經前期深入工作,在公安部積極協調下,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報。11月23日,胡某某在希臘雅典機場被當地警方依法扣留。公安部立即啟動引渡程序,通過辦案單位提供的充足證據和法律依據,希臘法院最終裁決同意將其引渡回國。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中國與希臘尚未簽訂引渡條約,中國警方及時提請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報,並向希臘警方提供引渡請求書和相關證據材料,成功與希臘進行了個案引渡合作,為今後中國與歐洲各國開展國際執法合作提供了成功借鑒。此次希臘批准向我國引渡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也體現了國際執法部門共同打擊犯罪的堅決態度,必將有力震懾外逃犯罪嫌疑人。

責任編輯: 馬路平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