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穩妥協調有序推進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 ——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 就《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記者 陳菲、羅沙、徐硙)2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的《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這個《實施方案》是自四中全會決定公佈以來印發的首個專門領域貫徹落實四中全會決定的文件。近日,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就《實施方案》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繪就路線圖和時間表 記者:為什麼要出臺《實施方案》? 中央司改辦負責人:四中全會著眼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為了貫徹落實好四中全會決定的部署,中央出臺了這個《實施方案》,在協調銜接三中全會相關改革任務和四中全會改革舉措的基礎上,繪就了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實施方案》是2014年初中央出臺的《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意見》及其貫徹實施分工方案的姊妹篇,共同奏響了穩妥有序深化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和崇法尚德法治社會的樂章。中央兩次全會作出總體部署後,司法和社會領域就快速跟進貫徹落實,這既體現了中央對推進司法體制、社會體制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群眾權益的高度重視,也反映出相關部門見事早、行動快、效率高。認真落實好這兩個文件,有利於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社會環境。 改革舉措要在三年內出臺具體落實的政策、措施 記者:《實施方案》對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作出了什麼安排? 中央司改辦負責人:《實施方案》對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統的規劃。一是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在堅持走中國特色、符合司法規律的改革之路的同時,《實施方案》強調要敢於擔當,敢於啃硬骨頭,著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在解決深層次問題上取得實質性進展。二是將84項四中全會改革舉措逐項具體化,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節點,提出可檢驗的成果要求,提升了改革舉措的可操作性。按照《實施方案》的時間安排,這些改革舉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內出臺具體落實的政策、措施。三是從中央和地方兩個層面進一步落實責任,完善統籌協調、分工協作、宣傳引導和督導檢查等方面的工作機制,強化了推進改革的制度保障。 促進各項改革協調聯動,有序推進 記者:《實施方案》的制定主要有哪些難點問題? 中央司改辦負責人:制定《實施方案》必須解決好“三個怎麼辦”。一是四中全會提出的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舉措是對三中全會改革任務的深化,既有承繼,也有拓展,如何處理好兩者的銜接?二是四中全會不少改革舉措相互關聯,怎麼讓它們彼此配套、相互促進?三是四中全會對有的改革舉措提出的是原則性要求,如何明確改革的政策取向? 圍繞“三個怎麼辦”,我們對各項改革舉措的主要任務和進度成果要求進行了深入研究和精心規劃。一是對深化三中全會改革任務的舉措,做好進度統籌、前後承繼,做到梯度推進。二是對拓展三中全會改革任務的舉措和內容、邏輯上相互關聯的舉措,做好整體謀劃、相互銜接,做到協調推進。三是對只有原則要求的改革舉措,明確了任務思路和政策要求,以便於統一認識、把握重點。通過以上措施,著力增強推進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促進各項改革協調聯動,有序推進,實現預期目標。 從三個方面對84項舉措作出安排 記者:《實施方案》涉及哪些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舉措? 中央司改辦負責人:貫徹落實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就是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切實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著力破解影響法治社會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因此,按照四中全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框架,《實施方案》從三個方面對84項舉措作出了安排: 一是著眼于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共有48項改革舉措。重點包括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完善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制度等。 二是著眼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系和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共有18項改革舉措。重點包括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構建對維護群眾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體系,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等。 三是著眼于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推進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共有18項改革舉措。重點包括完善法律職業準入制度,加快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健全法治工作部門和法學教育研究機構人員的雙向交流與互聘機制,深化律師管理制度改革等。 2015年底相關部門每個月都將推出新改革舉措 記者:2015年如何推進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 中央司改辦負責人:《實施方案》構建了分類分層有序推進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整體佈局。對條件成熟、難度不大的改革舉措,要求加快推進、早見成效;對重大改革、尚不具備全面推進條件的,要求先行試點,積累經驗後再全面推開;對情況複雜、牽涉面廣、條件暫不成熟的,要求抓緊研究論證,儘早拿出改革方案;對需要修改法律或得到立法機關授權的,按照法定程序辦理。根據這個思路,2015年全面啟動各項改革工作,著重抓好“三個一批”: 一是深入推進一批已啟動的改革試點工作,年內取得更大進展。主要有完善司法責任制,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等。二是抓緊部署一批有影響的改革任務,年內取得階段性成果。主要有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記錄製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等。三是組織論證一批難度大的改革項目,早日形成改革的基本思路。 目前,各有關部門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思路、安排,積極推動各項工作並取得了初步成效。自年初以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迴法庭在深圳、瀋陽掛牌設立,開庭審理案件。《關於進一步規範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工作的意見》已經出臺,《關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方案》等改革實施意見也已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預計到2015年底,相關部門每個月都將推出新的改革舉措,形成相應的改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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