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水十條”提出,到2020年七大重點流域七成以上水質優良 碧水清流,玩水嬉戲,這樣的景象已成為一些人童年的記憶。取而代之的,是河湖黑臭、藍藻頻仍、魚塘翻白。而一樁樁水污染事件更讓人感受到水污染的切膚之痛。不僅如此,水已經成為制約不少地方發展的關鍵要素。拯救水環境,刻不容緩。 16日,國務院正式發佈《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水污染防治指明了方向和奮鬥目標。 排放遠超環境容量,1995年來突發水環境事件1.1萬起 自“九五”開始,我國就集中力量對“三河三湖”等重點流域進行綜合整治,“十一五”以來,大力推進污染減排,水環境保護取得積極成效。但是,我國水污染嚴重的狀況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 “水環境質量差、水資源不合理開發擠佔生態用水、水生態受損重、水環境隱患多,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面臨的最大問題。”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飲用水水源保護處處長石效卷介紹,目前,我國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排放負荷大,遠超環境容量。高排放外加不合理的産業佈局,導致突發環境事件頻發。1995年以來,全國共發生1.1萬起突發水環境事件,僅2014年環境保護部調度處理並上報的98起重大及敏感突發環境事件中,就有60起涉及水污染,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産生活。 中國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副總工程師廖文根表示,我國人均水資源量少,時空分佈嚴重不均。用水效率低下,水資源浪費嚴重。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為世界先進水平的2—3倍;局部水資源過度開發,超過水資源可再生能力。“海河、黃河、遼河流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分別高達106%、82%、76%,遠遠超過國際公認的40%的水資源開發生態警戒線。”此外,全國地下水超採區面積達23萬平方公里,引發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 “解決水環境問題,有很強的戰略意義。”“水十條”主要起草人之一、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説,相繼出臺的“水十條”“大氣十條”彰顯了國家全面實施大氣、水、土壤治理三大戰略的決心和信心。 目標設計更加貼合百姓感受,用常規治理措施不可能實現 “水十條”確定的工作目標是: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工作目標之外,還有主要指標,比如到2020年,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全國地下水質量極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等。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 吳舜澤説,這些目標著眼百姓房前屋後、小溝小汊,聚焦千家萬戶的水缸子、水龍頭,提出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等具體指標,讓水污染治理的效果更加貼合百姓感受。 這些有時間表的目標,是不是符合實際,能不能順利實現? “用常規治理措施不可能實現,而是要以真正重視、真正加壓、真正投入才能達到的目標,必須努力。”江蘇省環保廳副廳長柏仇勇表示,從單一的環境質量提升到生態改善再到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水十條”涉及的目標漸次遞進,有很強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中國工程院院士、哈爾濱工業大學副校長任南琪非常高興地看到消除城市水體的黑臭成為“水十條”的目標之一,他認為,這是百姓對水環境反映最為強烈的問題之一,但解決起來非常不易。“要想實現目標,必須將截污、治理、供水、排水乃至污水利用統籌考慮,做到對水的全生命週期的控制。” 農業部環境保護科研監測所所長任天志表達了自己的憂慮。流域治理、水生態改善、地下水質提高等目標,與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密切相關,但由於長期停留在保增産的理念上,化肥農藥使用量過大的趨勢很難在短期改變。“不僅要改變現有的污染狀況,也要注意防範風險,對農業生産來説,的確有很大難度。” 壯大産業效果明顯,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5.7萬億元 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不小,在這樣的時機出臺,會不會帶來消極影響? 任南琪表示,“水十條”肯定會對産業經濟帶來影響,但這也是創造公平競爭環境的一個良好的條件。“對企業來説,新環保法實施已經帶來良好的影響,企業治污的自覺性正在提升,企業的競爭優勢也會在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上得以體現。” E20環境産業研究院院長傅濤表示,根據相關測算,到2020年,完成“水十條”相應目標需要投入資金約4萬億—5萬億元;其中近三年投入約為2萬億元,需各級地方政府投入約1.5萬億元。 投入的增加並不僅僅是負擔,也將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産業發展。“一般理解,治理污染要關停一些企業,可能會影響經濟增長速度。但也應看到,實施意味著巨大的投資需求,可以拉動環境産業發展。”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説。 吳舜澤告訴記者,實施“水十條”,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5.7萬億元,累計增加非農就業約390萬人,使服務業佔GDP的比重增加2.3%,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多贏。另一方面,“水十條”的實施,將帶動環保産業新增産值約1.9萬億元,其中直接購買環保産業産品和服務約1.4萬億元,環保産業將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政府監管、市場激勵和公眾參與有機結合,238條具體措施中90項為改革創新 “水十條”提出了10條35款,共238項具體措施。相較以往有哪些不同,能否解決“九龍治水”等沉疴痼疾? 吳舜澤解釋,治理措施中,有136項是改進強化,有90項是改革創新,如對超標企業實施“紅黃牌”管理,還有12項是研究探索性,比如研究建立國家環境監察專員制度等。所有措施堅持問題導向的方針,其中,65項是針對水環境質量改善的措施,有55項是修復保護水生態的措施,有48項是防範環境隱患的措施,還有70項綜合措施。 重要改革舉措主要體現在12個方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舉措。包括健全自然資源用途管制制度、健全水節約集約使用制度,以及在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方面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實行生態補償制度等等。 以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為例,措施提出加快水價改革:2015年底前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等多項內容。同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將深入推進,在嚴重缺水地區試行退地減水。 這些改革舉措中,發展環保市場、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等引人注目。駱建華表示,把政府監管、市場激勵和公眾參與有機結合起來,共同推動水污染治理目標的實現,這是“水十條”的一大亮點。 另一方面,對企業的監管模式也將發生巨變。柏仇勇表示,強化企業責任,將激發企業從被動接受監管,到主動自覺地要求指導如何做才不違法,改變原有“貓捉老鼠式”的監管模式。 “水十條”實施過程中,“九龍治水”的痼疾是否可以治愈?吳舜澤説,每項工作都明確了牽頭單位和參與部門,協同是落實的根本。 技術手段夠不夠?陸海統籌怎麼搞?社會共治如何抓?伴隨這一創新性治水綱領的,是一連串的問題。如何作答,等待著各地各部門的實際行動。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