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非實現規模經營的唯一途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20 16: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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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來信:土地規模經營未必非流轉不可

新華社濟南4月20日電(記者 徐金鵬、婁辰、席敏)土地規模經營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大方向,有利於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和提高勞動生産率。在實踐中,不少地方都把促成土地流轉作為實現規模經營的唯一路徑,但從記者在山東的採訪情況看,或許有更好的規模經營實現方式。

記者在梁山縣黑虎廟鎮趙水坑村採訪時,看到農技人員開著新式噴霧機在小麥地裏打農藥。噴霧機上橫著一根六七米長的鐵桿,上面綁著十多個噴頭,一趟過去,可以打兩畦地。趙水坑村僅有460人,其中的300多青壯年都外出打工。打工收入高,不少人因此耽擱了種地。

為了解決“無人種地”問題,當地探索了“土地託管”的種地模式,就是農戶花錢購買專業服務組織的耕、種、收服務。記者看到的一份託管協議顯示,梁山縣壽張集鎮徐坊村種糧大戶徐新福將村北的200畝耕地交由壽張集鎮供銷合作社進行託管服務,合作社按商定意見提供農資,組織田間生産,徐新福負責各項服務的監督及正常生産秩序,及時向合作社支付農資款項和生産服務費用;收穫的糧食歸徐新福所有。

黑虎廟鎮供銷合作社共託管了27860畝耕地,涉及3個鄉鎮的36個村。合作社負責人李明東説,全部耕地由48個技術人員和70多個農機手耕種。土地規模經營後,寬幅精播、種肥同播等農業新技術得到了廣泛應用,糧食單産有了明顯提高。

據山東省委農工辦統計,以供銷社、郵政系統為主,帶動社會化服務組織,山東土地託管服務面積近2000萬畝,約佔山東省耕地總面積的20%。

在村幹部、農民看來,“託管”是比“流轉”更好的規模經營方式。流轉模式,土地經營權發生了轉移,在合同規定期限內農戶不能收回經營權。託管服務模式,經營權還在農戶手裏,“託管服務組織只是打工的,農戶才是説話算數的老闆”。

基層幹部認為,農民進城打工,未必都能在城市扎住根,“老家還有幾畝地”就成了大多數農民的心理底線。“將來年紀大了,打工打不動了,回到老家,靠幾畝地就能有口飯吃。沒有這幾畝地,這家人的基本生活就有問題。如果這樣的家庭多了,整個社會也容易出亂子。”

記者採訪了解到,有的農戶前些年把土地流轉後外出打工了,當外面找不到活兒幹時,只能回到村裏,但是土地一時拿不回來,生活很困難。

另外,土地流轉模式下,農戶僅能得到一個定額的流轉費,至於種什麼、賺多少錢,和農戶就沒什麼關係了。在託管模式下,農戶花錢買服務,收穫後不論賺多少,都是農戶的。

在現實條件下,土地還承擔著一定的社會保障功能,短期內難以改變。土地託管服務的最大優勢在於,既能實現農業規模化經營,提高生産效率和土地産出率,同時又不觸動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的基礎,從長遠看,可以為進城失敗農戶保留完整的退路。

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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