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 國家能源局20日對外公佈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專項監管報告》指出,專項監管現場督查發現了工程違法轉包、質檢報告內容弄虛作假等八方面問題。 據介紹,國家能源局2014年7月至10月組織開展了電力建設工程質量專項監管,對遼寧、吉林、安徽、山西、江西、甘肅、湖南、貴州、內蒙古(蒙東地區)等省區進行了督查。 報告指出,專項監管現場督查發現八個方面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是部分工程項目基本建設和質量監管程序執行不到位,存在開工前未進行質量監督註冊、違規投運等問題,尤其是部分風電、光伏發電、垃圾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工程不履行質量監督手續現象比較突出。 二是監理人員履職不到位,現場監理機構形同虛設,主要表現在大部分監理單位現場監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有針對性的現場監理措施;監理專業人員配置不合理,監理人員素質差,無證上崗;監理項目部未配置齊全的必要檢測儀器;監理記錄等資料真實性較差。 三是資質審核把關不嚴,違法違規現象突出,主要表現在參建單位存在超越資質範圍承接工程以及相關人員無證上崗、跨專業簽字等嚴重違規現象。 四是工程分包管理較為混亂,存在違法轉包和違規分包等問題,部分分包隊伍管理混亂,人員素質差,無證上崗現象比較普遍,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不到位。 五是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不到位,設計、施工存在違規問題。 六是部分質量檢測機構管理混亂,檢測試驗報告內容弄虛作假,有的檢測機構出具內容不完整的檢測報告,嚴重危及工程質量安全。 七是建設工程質量管控措施不到位,部分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突出。 八是工程質量過程控制不到位,部分資料、數據失真,主要表現在工程質量管理資料缺失、部分數據失真、引用的施工標準錯誤或不完整等,不能真實反映質量管理過程,影響工程質量資料的可追溯性。 報告還提出,針對上述問題,現場督查組已要求受檢單位立即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要對整改落實情況適時組織“回頭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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