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公佈行政長官普選方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22 14: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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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香港4月22日電(記者 牛琪)香港特區政府22日發表《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根據方案,全港合資格選民可從提名委員會提名的2至3名候選人中,通過“一人一票”以“得票最多者當選”的方式選出行政長官人選。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公佈報告及方案時表示,全力推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本屆政府最重要的施政目標。

她説,行政長官已多次表示,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可以在2017年曆史性第一次以“一人一票”選出下一任行政長官,不僅是香港政制發展的重大跨越,也是國家的歷史大事。

香港特區政府發表方案前,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間已進行兩輪公眾諮詢。在2015年1月至3月進行的第二輪諮詢中,政府共收到超過13萬份書面意見。

在政府提出的方案中,提名委員會的構成及産生辦法是,由1200人組成的提名委員會按照目前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共38個界別分組組成;各界別分組和界別分組的委員數目維持不變;38個界別分組的委員産生辦法不變。

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為,提名委員會作為一個機構整體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程序分為“委員推薦”和“委員會提名”兩個階段。

就“委員推薦”,獲得120名委員推薦即可成為行政長官參選人。每名委員只可推薦一名參選人,而每名參選人可獲得的委員推薦數目上限為240名。這代表制度可容許最少有5個和最多有10個參選名額。

至於“委員會提名”,提名委員會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名産生2至3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委員最多可投票支持所有參選人,但也可只支持部分參選人。每名委員最少應支持兩名參選人。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並獲得最高票的2至3名參選人成為候選人。

林鄭月娥指出,方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4年8月31日作出的決定,同時嘗試在眾多及不同的訴求和觀點中,尋找最大的共同點及平衡點。政府實實在在提出了以市民的意願和香港社會整體及長遠利益為依歸的具體方案。

她説,在公眾諮詢中她親身體會到,廣大市民十分期盼在2017年能順利落實普選行政長官。

她強調,政制發展已到了關鍵時刻,希望立法會能儘快展開審議程序,務求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完成表決程序。

“在這個歷史性的關鍵時刻,我和廣大市民一樣期望議員作出應有的承擔,顧全大局,讓香港的民主發展可以繼續向前走,立下最重要的里程碑。”她説。

責任編輯: 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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