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廣告法》整頓市場秩序 保障産業健康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30 14:41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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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24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廣告法。新廣告法明確,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將於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如何保證新《廣告法》的執行力和社會認知度?如何依照新《廣告法》提升廣告監管執法水平?新《廣告法》將如何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如何配合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廣告法》怎樣幫助創新創業主體提供更多的政策機遇和更大的發展空間?2015年4月30日10時,工商總局廣告監督管理司司長張國華,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劉雙舟做客中國政府網,就新《廣告法》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新《廣告法》大而系統 十年磨一劍很不容易

工商總局廣告監督管理司張國華司長首先介紹道,20年前出臺的廣告法是適應了當時廣告市場的狀況而出臺的。今天已經由200多億發展到5000多億,由傳統的媒體發展到各種媒體、各種廣告推送形式和技術,現有廣告法對現有市場秩序的維護已經顯得力不從心了。基於這樣的背景,從十年前,工商總局和國務院法制辦就開始啟動修改廣告法的事情,因為這十年廣告市場和廣告技術發展的很快,所以總是有一種跟不上形勢的感覺。但是人民群眾對於廣告市場秩序的維護的呼聲,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的需要,需要我們儘快把廣告法修改出來。所以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在4月24號通過了廣告法的修訂案,使這個廣告法基本上能適應目前規範、監管廣告市場秩序的作用。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雙舟提到,實際上對廣告法的修訂,2004年就啟動了,但是因為法律在執行中要保持穩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1995年剛通過,才十年時間就大改也不太好。所以工商總局等部門出臺了大量的規章制度和辦法,這些規章制度和辦法經過十幾年的運行實踐檢驗,有一大部分已經成熟了,現在要提升到法律層面上來,所以對廣告法進行了比較大的、系統的修訂。十年磨一劍,也是不容易的。原來是49個條文只保留了8個條文沒有動,增加了33個條文,現在總的數量達到75個條文,應該是一次全面的修訂,用了修訂的方式,而不是修正案的方式。

新《廣告法》修改幅度大 張國華概括其十特色

張國華接著談到,廣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原來是49條,現在變為75條,新增了33條,刪除了3條,同時修改了37條。真正原文保留一個詞沒有動的只有8條。這次修改可以概括為這樣幾個特色:一是充實和細化廣告內容準則。二是明確虛假廣告的定義和典型形態。三是新增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的規定。四是嚴控煙草廣告發佈。五是新增關於未成年人廣告管理的規定。六是新增關於互聯網廣告的規定。七是強化了對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佈行為的監管力度。八是增加公益廣告,擴大廣告法調整範圍。九是明確和強化工商機關及有關部門對廣告市場監管的職責職權。十是進一步提高法律責任的震懾力。

明星代言違法廣告取消三年代言資格

媒體發佈虛假廣告可被吊銷發佈資格

張國華向網友舉例闡釋了新廣告法的處罰力度,對媒體發佈虛假廣告,除了罰款以外還可以暫停廣告業務的發佈,嚴重的還可以吊銷發佈廣告的資格,這對一個媒體來講懲罰規則是很重的,大家知道媒體是靠廣告養活的,把它的廣告執照吊銷了就等於砸了他的飯碗,所以這次懲罰力度很大。

明星代言了違法廣告,三年之內沒有資格再代言。同時,明星代言違法廣告對他的榮譽也是一個巨大的傷害。以前因為沒有具體的條款規定,代了就代了,法律上也沒有追究,民事上也沒有追究,所以對他的榮譽損害也不大。這次如果代言違法廣告,那肯定會成為新聞熱點,會停止他三年的代言廣告資格,這對明星本人也會付出很大的代價。總體上有些明星還是不錯的,但是也不乏一些不負責任的。

張國華:能認定的新問題都表述到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中

針對主持人在監管互聯網廣告方面的主要抓手和思路,張國華回答道:“我們在今年3.15晚會上透露了一個消息,我們正在委託浙江省工商局在建設互聯網廣告數據中心,或者也可以叫互聯網廣告監測中心。現在初步設定為主要監測網站1000個,按照目前互聯網廣告市場的份額,能佔到95%以上,基本上能覆蓋了。一些小的自媒體量很小。我們把監測到的互聯網違法廣告,將按照它的IP地址、註冊地分發到所在地的工商,讓他們去查辦。但是正像你所説的那樣,互聯網廣告是一個比較複雜的新事物,它虛擬化,它不像電視、報紙廣告,電視臺就在那兒,報紙的出版單位就在那兒,有時候你按照IP地址和註冊地去找不一定能找到。另外,它是在網上,它是沒有地域的,它的廣告是全世界、全國各地都能看到的,所以以誰為辦案主體很麻煩,有時候服務器是在境外的,這也給辦案帶來難度。還有就是廣告的判斷上,比如鏈結式廣告,它有一種爬蟲技術,你點關鍵詞或者搜索,一下子就出來了,這個責任是誰的?等等這些新的問題,我們都在研究。在即將出臺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裏面,現在能認定的都表述到了。”

大眾傳播媒介不能發佈煙草、替代母乳等産品廣告

劉雙舟著重介紹,這次廣告法對大眾傳媒發佈廣告的行為進行了詳細的規範,從條文細節來講,至少在八方面有比較明顯的規定。第一,大眾傳媒不能變相的用新聞方式來發廣告。第二,只要是廣告必須要標明是“廣告”,讓消費者知道這是“廣告”,消費者能識別。第三,明確要求廣播電臺、電視臺發佈廣告要遵守時長、方式上的規定,就是幾點幾分,節目與節目之間可以發幾分鐘的廣告,時間長度要很清楚,而且要明確標識出廣告還有幾分。不能利用介紹健康、養生這樣的形式變相的來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廣告。

不能發佈替代母乳的乳製品、食品或者飲料的廣告。還有就是煙草廣告,大眾傳播媒介不能發佈煙草廣告。如果大眾傳播媒介要開展廣告業務的話,這次我們把它叫做發佈登記制度,原來是經營許可,現在叫做發佈登記制度。還有就是張司長講到的,明確把發佈公益廣告作為大眾傳媒的法定義務,具體發佈的版面、時段、時長要作出專門的規定。還有就是這次廣告法授權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和國務院其他相關部門聯合起來制定專門針對大眾傳播媒介發佈廣告的行為規範,這個權利給了工商總局了。應該説這次規定很全面了,有很多都是新增加的。

借新《廣告法》整頓市場秩序 保障産業健康發展

最後,張國華總結道,我國現在已經變為全世界除了美國之外的第二大廣告市場。國家對廣告業也是積極支持扶持的,國務院出臺的關於支持文化創意産業的文件,把廣告業也列入到文化創意産業裏面去了,同時這兩年中央財政支持在全國搞了32個國家廣告園、國家試點廣告園區,國家也給了相應的資金支持。他又説到,從國家在支持文化創意産業的項目上,把廣告的項目也列入到了文化創意産業項目庫裏面。國家對廣告發展的政策還是比較好的,還是給予相當支持的。這部新廣告法的頒布,對於廣告産業的發展也可以説是一個有力的保障。只有一個産業健康了,它才能快速發展,如果一個産業做得很爛,這個産業就會出問題了。國家也非常支持廣告業的健康發展,通過這部法的頒布實施,能夠把廣告市場的秩序整頓的更好,把現在良莠不齊方面的莠去掉,使廣告業更加健康快速的發展,同時也給廣告業在人民群眾和消費者當中樹立更好的形象。

劉雙舟最後補充道:“我非常同意張司長的分析,表面看起來這次廣告法對行業來講義務更大、責任更重了,但是換一個角度講,新的廣告法實際上是對行業更大的保護,因為除了保護廣告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以外,還有促進廣告業的發展,這是立法的一個目的。這次還有一個行業自律、促進廣告行業發展的條文。”(司徒宇乾)

責任編輯: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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