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關於商業車險改革試點地區條款費率適用有關問題的通知 保監産險〔2015〕47號 黑龍江、山東、廣西、重慶、陜西、青島保監局,各財産保險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中國保監會關於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保監發〔2015〕18號,以下簡稱《意見》)和《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監産險〔2015〕24號,以下簡稱《通知》)印發以來,各保監局、各財産保險公司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高度重視,積極落實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政策要求。為深入推進改革相關工作,各財産保險公司應于2015年6月1日前,停止使用黑龍江、山東、廣西、重慶、陜西、青島等六個保監局所轄地區現行商業車險條款、費率,並按照《意見》和《通知》規定,及時擬訂、報批新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 中國保監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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