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建立教育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5-08 21: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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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 教育部8日發佈的《關於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若干意見》指出,建立教育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全面公開教育及相關政府部門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優質服務,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意見要求,在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開展負面清單管理試點,清單之外的事項學校可自主施行,要儘量縮減負面清單事項的範圍,更多采取事中、事後監管方式。

意見強調,要深化教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建立規範教育行政審批的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規範性文件,減少對學校辦學行為的行政干預,綜合運用法律、政策、規劃、財政撥款、標準、信息服務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引導和督促學校規範辦學。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明確依據,不得隨意進入學校進行檢查。政府不得法外設定管理教育的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學校、教師、學生等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表示,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學校依法自主辦學、社會各界依法參與和監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為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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