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減免部分小微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5-09 09:19 來源: 廣西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殘聯、財政廳、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通知,廣西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可免徵部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根據通知精神,2015年1月1日後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在職職工總數在20人(含)以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小型微型企業,可免徵自登記註冊之日起36個月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15年1月1日前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在職職工總數在20人(含)以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小型微型企業自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未滿36個月的,可免徵不足月份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記者 蔣秋、通訊員 蔣壽蘭)

責任編輯: 趙宇恒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