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殘聯、財政廳、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通知,廣西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可免徵部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根據通知精神,2015年1月1日後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在職職工總數在20人(含)以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小型微型企業,可免徵自登記註冊之日起36個月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15年1月1日前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在職職工總數在20人(含)以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小型微型企業自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未滿36個月的,可免徵不足月份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記者 蔣秋、通訊員 蔣壽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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