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工作進入“信法”時代
——寫在《信訪條例》修訂實施十週年之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5-13 16:4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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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張恩璽做客中國政府網,介紹《信訪條例》修訂實施十週年以來信訪工作法治化取得的主要成效,並回答網友所關心的問題。張恩璽表示,解決“信訪不信法”問題,是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不可否認,在現實生活中,確實還存在著“相信信訪,不相信法律”的現象。有的群眾不願意或者不習慣通過司法途徑提出訴求、解決問題,而是選擇信訪渠道尋求幫助。他們視上訪為申訴不滿、解決自身困難的唯一途徑,把問題解決的希望寄託在上級領導和機關的干預上。於是進京上訪、攔車告狀等事件時有發生。

然而,“信訪”和“法治”並非一對矛盾體,更不是對立的關係。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絡群眾、推動解決群眾合理合法訴求以及聽取群眾意見建議的平臺和渠道,本身就是法治的一部分;開展信訪工作也必須依法按政策。在國外,同樣有很多國家把處理公民訴求作為政府或者議會的一項專門工作。比如,德國、瑞典、丹麥等國家設有公民申訴專員制度,俄羅斯總統辦公廳設有公民信訪工作局等等。

出現“信訪不信法”的問題,不在於信訪本身,而在於很多信訪事件沒有在“法治軌道”內解決。比如説,由於立案難、執行難,很多應當通過訴訟解決的糾紛進入信訪渠道;比如説,很多地方政府出於維穩思維,對信訪的處理不按政策法規辦,而是“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無疑助長了“信訪不信法”的風氣;甚至《信訪條例》自身也存在法律位階較低,規範範圍較窄,與相關法律法規銜接不夠等問題。

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來,改革與法治成為信訪工作的主旋律。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明確要求:“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這是關於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的總方針。

目前,信訪法治建設已經有很多可喜的進步:《行政訴訟法》大修之後,已于本月一日起實施,破除“民告官”的瓶頸,相信會對“信訪不信法”問題有所緩解;對應當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公民訴求,導入司法程序依法解決,各級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這將有效維護法律權威,避免“信訪不行就訴訟,訴訟輸了又信訪”;國務院已經同意將“信訪立法”列為研究項目,國家信訪局正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今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開局之年。作為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信訪工作必須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也要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公民依法信訪、有序信訪。同時,有關部門在做出決策時,更要依法行政,把群眾的根本利益挂在心頭,防止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出現——只有老百姓的權益得到法律保護,困擾政府和社會的大量信訪行為才能最終偃旗息鼓。(張爽)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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