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陸武成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陸武成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陸武成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陸武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陸武成簡歷: 陸武成,男,漢族,1953年5月生,甘肅慶城人,197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72年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法學理論專業。 1972年2月,蘭州市公安學校學員; 1972年7月,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政工科幹事,局政治部幹事、團總支書記; 1975年10月,蘭州市委組織部幹部二科、幹部一科、技術幹部科幹事; 1983年11月,蘭州市委組織部幹部科副科長; 1984年9月,省委組織部經濟幹部處、黨政幹部處幹事(1980年9月至1985年7月蘭州大學夜大學政治經濟專業學習); 1986年12月,省委組織部黨政幹部處副處級組織員、副處長; 1993年6月,省委組織部黨政幹部處正處級組織員; 1994年2月,省委組織部幹部調配處處長; 1996年8月,金昌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1998年9月,金昌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9年4月,金昌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0年12月,金昌市委副書記(主持市委工作)、市長; 2001年2月,金昌市委書記(1998年8月至2001年6月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中央黨校培訓部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5年3月,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8年5月,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 2008年7月,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 2012年4月,蘭州市委書記; 2012年10月,待安排; 2012年12月,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 2013年1月29日,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選舉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黨的十六大代表。第十一屆、十二屆省委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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