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簡政放權與加強監管並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03 15:22 來源: 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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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國務院召開的第一個常務會議討論的議題就是聚焦行政審批,會議提出“一口受理”、“限時辦理”、“規範辦理”、“透明辦理”、“網上辦理”五個要求,用便捷、高效、透明的行政審批打造政府服務品牌。5月12日,國務院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再次聚焦這一話題,李克強總理在會上強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的突破口和抓手。

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是政府自我革命的“當頭炮”,是理順政府與市場關係的突破口,是激發市場活力、調動社會創造力的“先手棋”。

放權必須要與人民群眾的改革呼聲相適應,與改革的總體趨勢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相適應,在政府簡政放權的同時,市場也要做好“承接”,避免陷入監管真空,或者多頭管理。換句話説,放權更不是一放了之、放任不管,放權的同時必須要解決好“誰放權、怎麼放、放給誰、放後做什麼”的問題。

針對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後,如何避免出現監管真空?筆者提出幾點建議:

一、要把簡政放權落到實處,其關鍵首先要使官員轉變思想。要讓官員在思想上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認識到簡政放權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更要認識到在目前的經濟形勢下,靠政府刺激和投資實現目標空間已不大,必須通過簡政放權來激發市場應有的活力。

二、簡政放權後要落實監管責任制,更要創新監管機制,健全事中、事後監管體系。明確不同類別監管的責任主體和職責,分類制定監管工作標準和規範,用工作標準去衡量,用工作規範去約束。應像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一樣,更明確地把監管清單建立起來,劃定監管權力的運行圖、流程圖。

三、要防止監督缺位,管理出現真空。要大力健全監管部門和監管隊伍,制定嚴明的考核紀律,明確獎懲責任主體。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貫徹執行中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相互扯皮、推諉拖遝、明放暗不放。對工作表現好的部門機構提出表揚獎勵,對工作表現不好的提出批評懲罰。

四、採取服務對象評價、民意調查等多種手段建立多方共同參與的審批權利監督管理體系。可以進行百姓問卷調查,也可以在政府職能部門明顯位置放置意見箱、投訴建議箱等。還要在政府職能網站開設專門欄目,讓監督投訴檢舉渠道透明暢通。

五、加大媒體輿論和社會民意的監督。邀請媒體記者和新聞單位對其職能部門的工作進行監督,設置監督員,聘請社區、街道、辦事處等老百姓身邊最基層單位的工作人員為社會監督員,也可以直接聘請老百姓為監督員。

六、應重視和加強基層審批能力建設,審批項目改革中事權的下放要與財權、要素配置權同步推進,並在推進中加強指導和協調。

七、建立監管的制度機制,既協調聯動的監管機制、集中執法的監管機制、群眾支持的監管機制、信息共享的監管機制。

八、上級部門應加強明察暗訪的概率和力度。明察和暗訪可以同時進行,不定期、不定點地進行監督。還可讓不同地方、不同部門之間進行交叉監督。

簡政放權不容易,要管住、管好更不容易。只有科學設計,規範權力運行的方式和邊界,把權力關進法治的籠子,在放權的同時確權、明責,做好相關配套服務和監管,把審批管理的重心從事前審批轉移到事後的依法監督管理上來,才能避免形成監管真空。

總而言之,政府在放權的同時,不光是要“放”,還要“管”,放得好,管得好,老百姓才能説好。(王靜宇)

責任編輯: 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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