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綜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09 09:08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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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都有哪些行政權力?8項行政許可,122項行政處罰,13項行政強制,7項行政檢查,4項行政確認,22項其他職權。

6月5日,記者在河南省編辦見到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長達100頁的“權力清單”。向社會公佈的這176項職權中,每一項的實施依據、對象、機構、審批證件有效期、辦理時限、收費標準等信息都被詳細標明。

當前,河南省省級政府部門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已基本完成,責任清單正在加緊推進。隨著各部門、各單位逐一“曬清單,亮家底”,河南省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入到一個新階段。

簡政放權,在“含金量”上做文章

減少310項省級行政審批項目和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將“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取消企業投資一般社會事業項目核準等15類審批事項,將風電站核準等14類審批事項下放市、縣;開展全省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清理,查處涉企價格違法案件近500件,違法金額1億多元……2014年,河南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發力,成果豐碩。

過去一年中,河南省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內容,出臺多項改革措施。省政府先後2次對省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理,重點選擇與經濟增長、促進就業創業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分二批取消、下放和調整310項,産生了積極效果。在減少的310項中,涉及投資類79項,生産經營類119項,資質資格類94項,佔減少總數的94.2%,高“含金量”釋放出明確信號,激發市場活力,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

省編辦有關負責同志介紹,簡政放權不僅給企業提供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機遇,也推動了政府職能轉變、管理方式轉變和政府部門及工作人員的作風轉變。

放管結合,“破”“立”之間求實效

簡政放權是“破”,加強監管是“立”。破立並舉,才能確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實效。

“減權放權後,政府更多地由事前審批轉為事中事後監督,實行‘寬進嚴出’,監管的任務非但沒有減輕,反而加重了。”洛陽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張體健説,“事前審批是別人找上門,在機關看材料,鑒別把關。事中事後監管是自己走下去,到現場主動發現問題,採取措施。”

據了解,洛陽市嘗試將監管以標準化的方式固定下來,正在擬定“行政審批批後監督檢查管理實施細則”。同時,先後構建起多個綜合執法監管體系,把行政執法監督貫穿行政審批全過程。

明確政府部門“法定職責必須為”,河南省採取措施對行政審批項目的設定及其實施過程進行規範。許多市、縣對實施行政審批的過程和行為制定標準和規範,並向社會公開,以加強對行政審批行為的監督。為保證改革措施落到基層、取得實效,河南省從省級層面統籌簡政放權和政府機構改革,優化部門設置和機構配置,整合監管資源,充實一線監管力量;全省大部分行政服務中心把行政審批工作作為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制訂出臺了一系列行政審批監管和績效管理文件。優化服務,“互聯網+政務”成為新常態6月5日上午,在焦作市行政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分中心,市民劉女士正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操作智慧觸摸查詢機。“這裡的設備很先進,一些簡單的業務在機器上就能辦理了。”她笑著對記者説。為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能,焦作市全面推行“三集中三直接”,將行政審批職能、事項、權力進行集中,確保行政審批事項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一站辦結。同時,市行政服務中心對進駐的48個部門(單位)信息終端實行集中共享、統一管理。改革後,市本級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平均承諾期限由原來的19個工作日壓縮到10個工作日,每個事項審批環節平均由5個減少到3.8個。優化服務,創新行政審批服務體系,河南省各級行政服務中心或部門服務大廳推廣一站式審批、一個窗口辦事,開闢“綠色通道”、“預約服務”、“官方微博”等新型服務方式,“互聯網+政務”深受群眾歡迎。長期以來,仲介服務因其不規範、耗時長、收費高、質量無保證而廣受社會詬病。鶴壁市積極推行仲介機構招標進駐服務中心,實行同一服務項目多家機構招標進駐。進駐後仲介機構所有服務內容、服務時限、服務價格全部公開,同一評價結果審批互認,實現了有序競爭和良性發展。“經過多年來的不懈努力,河南省在簡政放權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改革進入深水區,下一步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還要加快步伐,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省委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成員、省編辦主任馬新華説。(記者 惠婷、通訊員 樊祥勝)

責任編輯: 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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