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11日印發《關於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明確科學依法簡政放權,加大食品藥品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後監管力度。 在科學依法簡政放權方面,意見要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于法有據”,確需事先審批的,嚴格審批管住管好,法律法規對審批層級有明確規定的,不得隨意下放,禁止對取消事項繼續審批和變相審批。推行標準化審批,公開各項審批標準,嚴格遵照審批標準實施。 意見指出,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落實日常監管責任,推進分類重點監管、網格化監管和智慧化監管。加大對重點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投訴舉報、監督抽驗、日常監管、案件查辦等數據分析,強化行刑銜接,多措並舉嚴打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公開行政審批各項信息,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在嚴格審批備案和事後評估方面,意見明確,建立並嚴格執行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備案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事後評估制度。還將優化行政受理服務,加強對行政審批受理工作的管理,推行行政審批事項受理單制度,編制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加強對委託受理事項的監督檢查。此外,還將加強對日常監管人員的監督,加強上級部門對下級的層級監督,開展專項執法監督檢查。 意見還指出,要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嚴把從農田到餐桌、從實驗室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