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新華社記者董峻、高敬)28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受國務院委託,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作了《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署政策研究室負責人接受了記者採訪,對此進行解讀。 違法違紀問題和體制機制問題“兩手抓” 這位負責人説,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圍繞“反腐、改革、法治、發展”,積極推進“有深度、有重點、有步驟、有成效”的審計全覆蓋,一手抓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工作報告反映的各項審計共移送重大違法違紀問題800多起,有關部門正在按照法定程序進一步查處;一手抓體制機制制度性問題,對審計發現的每個問題,審計工作報告都力求鞭辟入裏、還原其歷史脈絡、剖析其制度性根源,力求客觀、準確、深入。 如,從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審計情況看,各部門各地區認真執行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批准的財政預算和發展計劃,紮實推進有關工作,財政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主要體現在財政收入穩定增長、重點支出得到較好保障、財稅體制改革取得積極進展。但審計也發現,預算管理體系還不夠完善,財政管理方式還不完全適應,部分財政資金被騙取挪用,有些領域存在違法違紀問題。 究其原因,主要是相關體制機制還不健全,一些領域的具體制度規定未及時修改完善,特別是一些部門規章與改革發展形勢不相適應,部分領域簡政放權、職能轉變不到位,迫切需要加快推進改革,從根本上予以解決。 地方債增速下降 根據報告內容,2013年6月底以來,政府性債務呈現兩個特點:一是2014年底比2013年6月底增幅較大;二是今年3月底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明顯放緩,縣級還有所下降。 這位負責人表示,根據新預算法和去年9月國務院發佈的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從2015年開始,將對地方政府性債務實行規模控制和預算管理,一些地方在2014年底之前加大了融資力度,這是前一階段債務增長較快的原因之一,隨著制度約束的增強,可以預計債務增長將會得到合理控制。 這位負責人同時強調,不能以審計抽查地區的債務增長情況簡單推算全國情況,因為確定抽樣的原則是債務負擔較重或增長較快的典型地區。今年以來,國家出臺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等多項政策措施,通過“架設橋、修明渠、堵暗道”,規範地方政府融資行為,緩解短期償債壓力。今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向地方下達了1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額度,對於優化債務結構、降低利息負擔具有積極作用。 更關注財政存量資金 與以往的審計工作報告相比,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單列出一部分反映財政存量資金的審計情況。這位負責人表示,存量資金是當前財政管理中的一個熱點和難點問題,是釋放積極財政政策作用的關鍵。 2014年,國務院出臺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相關意見,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也積極開展調研,大力推進此項工作。2015年以來,國務院多次部署盤活和統籌使用財政存量資金相關工作。 近年來,在中央預算執行、地方財政收支、專項資金等審計中,審計署一直將盤活存量資金、提高財政統籌能力、提高財政資金績效等作為重點關注內容,往年的報告一般是將其作為財政資金績效的一個方面,與中央財政管理審計情況綜合在一起反映。今年則更加突出反映存量資金清理盤活方面的審計情況,在揭示總體情況的同時,更注重深度分析和提煉,歸納出影響財政存量資金清理盤活的四方面因素。 跟蹤審計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審計署去年以來開展了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工作,著力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相關政策措施的具體部署、執行進度、實際效果等情況,特別是重大項目落地、重點資金保障,以及簡政放權推進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反映好的做法、經驗和新情況、新問題,促進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斷完善。 最近,報經國務院批准,審計署印發了《關於進一步發揮審計作用促進穩增長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的若干意見》,把促進中央穩增長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作為當前審計工作的重中之重,進一步明確了審計的目標、任務和要求,並按月向國務院報告審計結果,同時在財政、金融、企業等審計中,也都把中央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 審計工作報告專門反映了此項跟蹤審計結果,揭示了重大投資項目審批建設、簡政放權、商事制度改革和進出口通關服務便利化等方面情況,也反映了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不夠,貸款或轉貸款普遍存在利率上浮等現象。 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既是審計機關的新任務,更是發揮審計監督建設性作用的重要途徑。通過這項工作,力求推動打通政策落實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後一公里”,積極發揮審計作為政策落實“督查員”和經濟發展“助推器”的作用。 提出四條建議 這位負責人説,審計署2014年組織的項目很多是跟蹤審計,如財政存量資金、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重點商業銀行貸款投放等,通過監督關口前移,持續跟蹤審計、督促整改,促進及時防範風險和堵塞制度漏洞,有效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同時,對發現的每個問題,審計都力求研機析理、探根究源,深度發掘問題産生的體制機制和制度性根源。今年審計工作報告中反映的一些問題,很多是屬於體制機制不健全或制度性障礙造成的,如轉移支付改革、政府性債務、財政存量資金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等審計中反映的情況,亟需在深化改革中統籌加以解決。 為此,審計工作報告提出四條建議,涵蓋了從頂層設計到制度建設,從規範要求到具體執行的財政運行全部環節: ——針對轉移支付制度改革不到位、各本預算間收支劃分不清晰等問題,提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建議; ——針對簡政放權力度不夠、法定挂鉤事項較多、財政統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決算報表體系不健全等問題,提出“加快建立完善有關制度規定”的建議; ——針對稅費收繳執法不嚴格、國債結構不合理、地方政府性債務存在一定風險的問題,提出“提高財政管理績效,切實防範各類風險”的建議; ——針對預算編制不夠規範、重大項目推進較慢、“三公”經費支出不嚴格、批復和分配財政資金不規範、部分財政資金被騙(套)取等問題,提出“嚴格預算約束,嚴肅財經法紀”的建議。希望通過這些建議推動有關部門加大改革和發展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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