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7月8日電(記者 余靖靜)浙江省教育廳8日發佈,浙江將組織開展為期三年的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其中,各中小學校要將在職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情況,納入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行一票否決制。 浙江省教育廳同時將把治理有償補課情況納入市、縣教育科學和諧發展業績考核,納入教育專項督導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範圍,納入區域和學校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浙江省教育廳副廳長丁天樂介紹説,各地將組織機關人員、行風監督員、責任督學、社會有關人士組成檢查組,重點緊盯寒暑假、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核查舉報和投訴反映的相關情況。 “對於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以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丁天樂説。 據介紹,對於從事有償補課的中小學校,浙江將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應強烈的學校和地方,將依法依規依紀追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對於從事有償補課的在職中小學教師,浙江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據了解,2013年以來,浙江有385名教師因違反師德師風有關規定受到處理,其中從事有償補課的教師182名,佔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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