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公佈高等職業學校 有關省、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財政局: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公佈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産業發展能力項目驗收結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13〕36號)要求,按照“學校總結、省級驗收、兩部評價”的驗收工作程序,2013年兩部驗收暫緩通過的西藏自治區和74個暫緩通過的專業建設項目所在省(區、市)均組織了二次驗收,相關數據已上傳“專業建設驗收系統”。 在省級驗收的基礎上,經兩部審議,原則同意西藏自治區省級項目通過驗收,對其省級驗收結論予以確認;同意山西、內蒙等17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對有關學校的73個專業建設項目二次驗收“通過”的結論(詳見附件);同意江西省教育廳和財政廳對江西管理職業學院“會計電算化專業”建設項目“予以撤銷”的結論;責成江西省財政廳和教育廳收回因停辦高職學歷教育而停止建設的江西管理職業學院會計電算化專業建設項目剩餘資金,統籌用於高等職業教育事業,于2015年12月底前,將落實情況書面報送財政部、教育部。江西省財政廳和教育廳要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健全機制,完善制度,增強立項論證的科學性。 相關省、自治區教育、財政部門和院校舉辦方要加強統籌管理,不斷改善深化産教融合、工學結合的政策環境;堅持優化專業佈局,持續提高專業發展與産業需求的契合度;持續提升高職專業服務産業發展的能力。 附件: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産業發展能力項目二次驗收結論一覽表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