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臺《關於實施科技創新的若干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8-20 09:00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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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山西省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R&D)佔地區生産總值(GDP)的比重達到2.5%以上

●科技創新城核心區基本建成,煤基科技攻關取得重大突破,引領支撐煤炭産業“六型轉變”

●高新技術産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産總值比重、科技成果轉化率、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8月19日,山西省委、省政府正式出臺《關於實施科技創新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山西省在改革開放和轉型發展關鍵時期,針對山西省科技創新能力不足、科技投融資體系不健全、科技創新體制不順等問題,應對經濟下行、科技創新發展迫切需要所作出的系統部署。

《意見》共分為10個部分35條,規劃出山西科技創新“路線圖”,遵循直面現實問題、措施最直接、山西省級層面可解決的原則,以科技創新為核心,著眼于全面創新、著力於體制機制,力求在解決重大科技問題、服務重大産業需求和實施重大體制改革上有新的突破。

第一、第二部分明確了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到2020年,山西省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R&D)佔地區生産總值(GDP)的比重達到2.5%以上。科技創新城核心區基本建成,煤基科技攻關取得重大突破,引領支撐煤炭産業“六型轉變”,在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高新技術産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産總值比重、科技成果轉化率、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形成創新驅動發展新局面。圍繞産業創新建立科技創新的新機制,突出科技創新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做好“煤”與“非煤”兩篇大文章。

第三到第九部分為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意見》提出,山西省將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改革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管理體制、建立省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項目形成與立項機制、加快推進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改革、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體制改革、深化省屬科研院所改革。本次省級科技計劃管理體制改革是山西省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大亮點,分散在10多個廳局的省級科技研發資金,集中到公開、統一的省科技管理平臺上運行、實施、管理,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將有效解決科技項目碎片化的問題。

企業是科技創新的主體,《意見》提出,山西省將進一步強化、推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主體、支持企業完善技術創新組織、引導企業牽頭科技攻關和創新成果轉化、激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

在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方面,《意見》明確指出,要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源頭價值、落實成果轉化激勵政策、發展科技成果交易市場。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和團隊的比例由現行的20%提高到50%以上。

科技創新關鍵在人才,《意見》提出,山西省要研究建立引進高端人才團隊的資金支持方式,創新省級各類人才專項資金使用方式,圍繞山西省産業發展重點領域,利用5年-10年時間,引進、培育30個-50個有望形成重大産品、重點産業、解決重大關鍵技術問題的高端人才團隊;建立健全更為靈活的科研人才及團隊雙向流動機制,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制定好科技資源(大型科技儀器設備、公共數據)共享政策和制度,優化重點平臺佈局等措施。

科技是經濟的核心,金融是經濟的命脈,二者融為一體才能互促共贏。《意見》提出,山西省要建立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加快創業投資發展、完善科技金融服務。積極增加省本級、市縣財政科技投入,發揮各類基金作用支持科技創新發展;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掛牌,上市融資。對在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新三板”、山西股權交易中心上市掛牌的,本省級財政給予相應獎勵。

各類開發區是科技創新的重要載體,《意見》提出,要加快科技創新城建設工程、低碳創新發展工程、新興産業培育壯大工程、園區提質升級工程,深化區域科技合作,推進軍民融合創新,培育發展創新平臺和創新載體。

《意見》最後指出,要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建立完善“一把手抓第一生産力”的工作機制,圍繞實施科技創新、制定細化工作方案,出臺具體辦法措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有效落實。(記者 沈佳)

責任編輯: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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