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8月23日電(記者 呂夢琦)記者從山西省政府獲悉,今年山西將實行煤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將煤礦建設項目行政審批事項從63項精簡合併為38項,開辦煤礦企業原先申領的“六證”將簡化為“三證”。 《山西省煤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案》已于本月21日審議通過。根據《方案》,山西將取消礦業權價款評估備案核準、資源儲量核查報告;把國家規劃礦區內新增生産能力120萬噸以下的煤炭開發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審批權下放至市及擴權強縣試點縣和轉型綜改試點縣;省級層面還將取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環保試生産審批;取消煤礦“六證”中的《煤炭生産許可證》《煤礦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等。 山西省委、省政府負責人表示,山西因煤而興,因煤而困,深化煤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山西省煤炭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提高審批效率、改進政府監管、加強煤焦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促進煤炭工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 今年12月底以前,山西省直相關部門要將本部門涉煤審批事項清單向社會公佈,並建立和完善相對應的責任清單,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終身責任追究及責任倒查機制。 此前,山西省已于去年清理涉煤收費、實行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使煤炭管理體制改革邁出了堅實步伐。山西省政府先後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費、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等多種收費,全部撤銷並拆除省內運行30多年的各類煤檢站點,為煤炭企業減負達170多億元。 為確保到2017年基本實現煤炭管理體制和管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山西省一共部署了加快推進資源配置市場化改革、深化行政審批管理制度改革、規範煤礦建設和生産秩序、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創新銷售服務體制等10個方面32項具體改革任務。目前,今年需要完成的18項改革任務正有序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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