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集中開展 各産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委員會: 2014年11月以來,各産煤地區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統一部署,集中開展了煤礦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有力地促進了全國煤礦安全生産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政府組織、多方參與。各産煤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高度重視煤礦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均成立了以分管領導為組長的煤礦隱患排查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工作。重慶、四川、黑龍江、甘肅等省(市)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分別作出批示;部分省級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志親自帶隊深入現場督導工作;山西省政府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則組織成立排查組;河北省建立省、市、縣三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聯合排查制度和激勵考核機制。據統計,全國各産煤省(區、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共組織排查組2832個,參加排查行動86618人次,其中救護隊員24866人次。 (二)試點先行、以點帶面。2014年12月,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河北省唐山市和山西省大同市的試點工作經驗進行了交流推廣。北京、廣西、江蘇等地也分別開展試點工作。通過先行試點、積累經驗、以點帶面,不斷為紮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借鑒。 (三)一礦一組、一礦一案、一礦一策。排查組為每一個煤礦量身定制排查方案,實行一礦一組、一礦一案、一礦一策,查病因、開處方,全方位、多視角排查隱患。內蒙古自治區在一礦一組、一礦一案、一礦一策的基礎上,增加了“一日一案”的要求;福建省要求各排查組嚴格實行制定一份排查方案、反饋一份隱患清單、下達一份隱患告知書、提出一份技術報告、召開一場新《安全生産法》宣貫會和一場事故隱患分析會等“六個一”排查標準。 (四)全面覆蓋、隱患不整改不放過。按照“全面覆蓋、不留盲區”的要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提出了“三個100%和一個不放過”(第一輪排查覆蓋率100%、第二輪復查覆蓋率100%、重大隱患掛牌督辦率100%,重大隱患不整改不放過)的目標。各地區組織排查組對所有煤礦各大生産系統、採掘工作面、硐室和設施設備等進行了全面排查。北京、福建、甘肅、重慶等地區分別制定了隱患排查治理基礎表格;河北、廣西等地區制定了隱患排查工作手冊。行動期間,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約談了工作進度遲緩地區的政府分管領導同志;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對黑龍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貴州等地區進行了專項巡視督導,對隱患排查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了抽查。 (五)突出重點、督促整改。各地區對排查出的隱患,督促企業按照“五到位”要求認真制定整改方案,紮實推進整改工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上報的重大隱患登記造冊,逐一明確整改期限,落實整改責任。貴州省對所有停産、停建及未完成隱患整改的煤礦,均採取限制供電、停止火工品供應等強制措施,並由縣級政府派專人盯守。四川、陜西等地區對重大隱患分別在《四川日報》、《陜西日報》等省級媒體上進行了公告。 (六)宣傳先行、輿論引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編印了12期《全國安全生産簡報(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專刊)》,及時反映各地區隱患排查治理進展情況,指出存在問題,交流好的做法;《中國安全生産報》、《中國煤炭報》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開闢專欄,進行宣傳報道,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促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二、取得的成效 (一)對煤礦進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整改消除了一大批隱患。各地區排查組累計排查隱患150779項,截至6月底,已整改129852項,整改率86.1%。其中,排查出重大隱患890項,已整改627項,整改率70.4%。尚未整改的均已落實督辦單位和責任人。吉林、安徽、湖南、重慶、雲南、青海等地區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已全部整改完畢。 (二)摸清了煤礦基本情況,為煤礦分類監管監察提供了重要依據。各地區通過隱患排查治理行動進一步摸清了轄區煤礦情況,同時綜合考慮轄區煤礦儲量、服務年限、災害程度、採掘接續、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及瓦斯、水、火等重大災害防治能力,對轄區內煤礦進行了分類排隊,為開展分類分級重點監管監察提供了依據。 (三)積累了隱患排查治理經驗,為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起到了指導作用。各地區把隱患排查治理行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進一步強化了煤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防控的主體責任,積極探索了建立企業隱患排查治理規範化、常態化的長效機制。 總體上看,這次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做到了“全覆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達到了預期目的,促進了煤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地方政府安全監管責任的進一步落實。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有的企業擔心被處罰,自查時不願或不敢上報重大隱患;有的地區煤礦主體專業人員數量少,排查組技術力量不足,不會查或查不出重大隱患;有的地區對重大隱患認定把握和理解尺度不一致,對一些重大隱患的判定不準確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督促落實隱患整改。各地區對未完成隱患整改的企業,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重大隱患要按規定進行掛牌督辦,對存在重大隱患不治理、非法違法生産的,必須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長期停産停建礦井,要逐礦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恢復生産建設前必須按照復工復産程序,全面徹底排查治理隱患,經驗收批准方可恢復生産建設。 (二)根據煤礦分類排隊情況,實施分類分級和重點監管監察。各地區要運用好這次隱患排查治理行動成果,根據各自煤礦分類排隊的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安全監管措施,強化分類分級和重點監管。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煤礦,要督促其繼續保持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對能夠有效治理消除隱患的煤礦,要督促儘快整改;對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手續不全建設的,要堅決停下來進行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産條件的煤礦和沒有能力整改的煤礦,要研究制定退出措施。對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水害威脅嚴重、有衝擊地壓危險等災害嚴重的礦井,要採取減礦、減面、減産、減人的“四減”措施,確保安全生産。 (三)進一步建立健全淘汰退出機制。據統計,當前全國共有4947處停産停建礦井,佔礦井總數的48%,其中停産停建1年以上的有3346處。各地區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標準、行政等手段,不斷建立健全煤礦淘汰退出機制,進一步調整優化煤炭工業結構。對無技術、無人才、無資金、無能力整改隱患的煤礦,特別是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小煤礦,要有計劃地予以淘汰;對長期停産停建,復工、復産無望和扭虧無望的煤礦,要引導企業主動關閉退出;對資源枯竭的衰老礦井,鼓勵其退出轉産並妥善解決退出後的遺留問題。 (四)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各地區要認真總結提煉此次煤礦隱患排查治理行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建立健全煤礦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要督促煤礦企業認真貫徹《企業安全生産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安監總辦〔2015〕27號),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自查、自報、自改,強化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重大隱患登記備案、掛牌督辦、舉報獎勵、整改治理、監督檢查等制度,落實地方監管責任。 各地區可參照此次煤礦隱患排查治理行動的做法,不定期開展“一礦一組、一礦一案、一礦一策”模式的隱患排查,切實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及監管工作規範化、常態化。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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