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8月29日電(記者 王政)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確權到戶後如何繼續深化,實現山林增值、林農增收、生態良好的目標?國家林業局局長張建龍29日在浙江省浦江縣召開的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現場會上指出,繼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關鍵是要通過放活經營釋放林業活力和效益,提升林業經營發展水平。 據了解,目前我國集體林"明晰産權、承包到戶"改革已基本完成,共確權集體林地27.05億畝,發放林權證1.01億本,成立林業專業合作組織15.57萬個,經營林地面積3.28億畝。這一改革實現了産權明晰、確權到戶,落實了廣大農民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一個不斷探索、創新、深化的過程,改革的目的是要充分釋放27億多畝集體林地的巨大潛力,全面提升集體林業經營發展水平。"張建龍強調,明晰産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完成後,發展林業還面臨著如何科學經營、增強活力、提升效益等問題。 記者採訪了解到,近年來浙江等地以放活經營探索建立集體林業新型産權制度、新型經營體系,如探索成立林地股份合作社、家庭林場、建立林權流轉證制度等,不斷完善林業支持保護制度,提升集體林業發展質量和經營水平,實現了山林增值、林農增收、生態良好。 位於浙江浦江山區的石宅村,前幾年因為年青強壯勞動力都外出務工而成為"空心村",村裏各戶的責任山因沒人經營管理而逐漸荒蕪。2009年底在外經商的石俊偉返鄉出資150萬元取得1500畝林地經營權,成立雲榧谷家庭林場。幾年來,石俊偉一家在這片林地上陸續種植了1.5萬株香榧,並套種了櫻花、紫微等觀賞花木,年收入達到50萬元,同時也帶動周邊農民就地務工增收。 張建龍表示,面對林業經營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繼續深化集體林改關鍵要在完善政策、放活經營、強化服務、發展産業、提升效益等幾方面下功夫。特別是要按照産權規律和林業經營特點探索推行集體林地三權分置,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明確經營權權能,引導經營權有序流轉。 "放活經營"還需積極推進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張建龍指出,要通過鼓勵林權流轉、規範林權流轉行為、建立利益共享機制,推動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方式共同發展,引導林業適度規模經營,不斷提高林地産出率和資源利用率,提升林業現代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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