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絕不是分給哪個部門、哪個司局的錢。要把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辦成一個市場化運行的基金,切忌成為管理部門的‘錢袋子’!”9月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鄭重警示。 當天會議決定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政府與市場攜手增強創業創新動力。有關部門在彙報中説,基金將設立理事會,負責審定基金政策目標、監督基金投資方向、對基金績效進行考核評價、調整不合格的基金管理機構。李克強明確要求,基金設立後必須明晰架構,創新運行機制,真正把資金用好、用到位。 “必須明確,基金理事會只是一個政府管理監督的框架,至於基金運行的過程,完全要按照商業化原則操作,要遵循既定的章程、規定,保證一定的回報,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和力量。”總理説。 他強調,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絕不是分給哪個部門、哪個司局的“錢袋子”。相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責任,“你爭取的不僅是‘權’,更是‘責’。” “理事會要明確自己的責任:一方面,通過股權干預等方式,調動母基金、直投基金等實體基金,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成長型中小企業加快發展。另一方面,要檢查監督基金的運行是否有效果,每年要形成報告,對運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對實踐中的成功經驗要及時總結、大力推廣。”李克強説。 根據會議決定,中央財政將出資150億元,用以吸引民營和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地方政府等共同參與,建立總規模為600億元的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通過設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實體,重點支持種子期、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 李克強鼓勵有關部門,在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中充分發揮中央資金的杠桿作用和乘數效應,撬動更大規模的社會資本投入,在實踐中闖出一條新路。 “支持企業發展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先給各部門分錢,再讓各地方來‘跑部’。那樣做效率低不説,一定程度上還會滋生腐敗和尋租空間。”李克強説,“我們必須按照市場化原則運行基金。政府的職責,就是通過制定規則,引導實體基金投向成長型中小企業。” 他要求有關部門,在“技術改造”等扶持資金政策中,也要改變以往“企業打報告、中央就撥款”的舊模式,轉而引入種子基金等市場化運行理念,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李克強最後強調,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是一項重大政策。“如果實踐得好,真正發揮中央財政投入的杠桿效應、乘數效應,不僅對成長型企業是很大的扶持,也能有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困境,這對擴大就業,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增強發展新動力,都具有重大意義。”(付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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