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08 10:03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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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以法治考評為主抓手 將法治要求貫穿各領域

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意見》(簡稱《意見》),提出8大類35項具體要求及相應保障措施,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以法治考評為主要抓手,把法治要求貫穿到交通運輸規劃、建設、管理、運營服務、安全生産的各個領域,到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意見》明確,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培育法治思維、增強法治意識,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和領導幹部法治考核制度,完善公務員法治培訓和晉陞考核制度,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要依法履職和轉變政府職能,優化交通運輸事權配置,推行執法重心和執法力量向市縣級部門下沉;依法履行行政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禁止變相設定審批項目;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要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行政決策程序,擴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度,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工作質量,堅持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制度。要加強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建設,引導和支持地方加強交通運輸立法工作,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

  《意見》強調,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明確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機構的性質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的身份性質,推進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合理劃分城市交通管理與城管職能;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嚴格實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意見》要求,要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完善行政問責機制。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糾紛,健全輿情監測和社會矛盾糾紛預警機制、行政調解和信訪工作機制,做好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加強交通運輸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建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推進“三基三化”建設,各地要在2016年年底全面實現執法標誌、執法證件、工作服裝、執法場所外觀“四個統一”。

 

責任編輯: 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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