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楊雄14日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事項。 為進一步貫徹中央《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和國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通過總結分析以往經驗做法,上海市研究制訂了《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實施意見》,著力從體制機制上突破産學研脫節瓶頸,合力解決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的問題。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共20條,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明確成果轉化的權益與激勵約束機制,包括允許將成果處置權下放到團隊或個人,加大對科研團隊的激勵力度,實行“投資損失”免責政策,建立市場化定價機制,確立高校院所法定責任等。二是完善多元主體、各種組織形式的科技仲介服務體系。三是改進財政投入支持方式。四是加強成果轉化人才培養。五是強化成果轉化收益合法性保障。 會議強調,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要轉變政策扶持理念,從“事後追認”式政策支持轉向“事前引導”,重在激發轉化動力,促進具有轉化潛力但尚未轉化的成果儘快轉化; 從主要依靠無償資助的供給側政策,轉向更多為成果應用推廣營造空間、提供服務的需求側政策,引導社會力量和社會資本參與。要突出問題導向,從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權益與激勵、轉化便利性、人員顧慮三個核心問題入手,著力完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服務環境、法制環境,突出自主化處置、市場化定價、普惠性扶持、專業化服務,並建立專門工作機制,保障研發團隊、科研人員在成果轉化中的合理合法收益,簡化各類行政審批,加大資源服務整合力度和信息公開共享力度。《實施意見》出臺後,關鍵要抓好政策落實,用改革創新實實在在地推動更多科技成果加快轉化。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記者 孟群舒)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