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9月18日電(記者 王暉余)海南省18日召開全省水環境治理電視電話會,部署開展城鎮內河(湖)水污染專項治理行動,海南將用三年時間,解決城鎮內河內湖水污染比較突出的問題。 據了解,從目前海南主要江河、湖泊、水庫水質現狀來看,總體保持優良,92%的監測河段和83.3%的湖庫水質都符合或優於國家地表水三類標準,但是海南城鎮內河(湖)水環境形勢不容樂觀,水污染問題比較突出。 近日,海南省政府印發《全省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動方案》。提出治理目標是,到2018年,城鎮內河及流經城鎮河段消除劣Ⅴ類水體、力爭達到Ⅳ類及以上水質,內湖消除劣Ⅴ類水體,市縣城鎮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全省城鎮內河(湖)水環境質量總體明顯改善。 此次專項行動方案明確了5個方面的治理對象,一是全省城市建成區的污染水體(Ⅳ以下水質),污染水體包括污染的河段、內河和內湖;二是全省重要旅遊景區周邊的污染水體;三是市縣政府所在城鎮的污染水體;四是人口眾多鄉鎮的污染水體;五是市縣政府結合本地實際確定需要治理的污染水體。 本次列入行動方案集中治理的污染水體共64個,其中海口、三亞各18個,其餘市縣平均1-2個。海口和三亞市是本次全省整治水污染工作的重點。 海南省政府將和各市縣政府簽訂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目標責任書,承擔水污染治理的其他責任單位要明確任務和責任。三年期間,每年都小結、評比,把考核結果作為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評價的重要內容。對治理不力的,持續不達標的,啟動問責;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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