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將實行分類管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25 19:42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大連9月25日電 根據《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作為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人民警察將實行分類管理,核心是完善執法勤務警員職務序列,建立警務技術職務序列,並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

這是記者從正在大連召開的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獲悉的。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中央明確要求建立體現人民警察職業特點、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這是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目的是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公安隊伍,切實提高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確保人民警察更好地履行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職責任務,著力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據介紹,長期以來,廣大人民警察處在維護穩定的第一線、服務群眾的最前沿、反恐鬥爭的主戰場,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作出了巨大貢獻。同時,人民警察兼具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雙重職責,時刻承擔著大量艱苦繁重的實戰性任務,常年超負荷、強應急、高風險、高壓力工作,“時時有流血、天天有犧牲”是他們的真實寫照。然而,現有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與人民警察承擔的職責使命和作出的犧牲奉獻不相適應,也與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和人民警察的職業特點不相符合,迫切需要進一步改革創新,破解難題,促進公安事業長遠發展。

對此,《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明確提出,“根據公務員法和人民警察的性質特點,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管理制度。按照職位類別和職務序列,對人民警察實行分類管理。”據了解,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將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隊伍原則,遵循幹部管理基本制度,健全完善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警員職務序列和警務技術職務序列,拓展人民警察職業發展空間,增強職業榮譽感和使命感。

目前,有關部門正按照中央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精神,研究制定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警員職務序列和警務技術職務序列改革方案,正在進一步徵求意見、修改完善,報中央批准後,將在全國範圍內選擇部分省區市開展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有關政策,然後在全國公安機關全面推行。同時,完善人民警察職業保障制度相關改革政策也正在研究中,將進一步完善警銜津貼、值勤崗位津貼等政策,重點向基層一線、艱苦危險和有毒有害崗位傾斜,健全職業風險保障制度,切實提高人民警察的生活待遇和風險保障水平。

記者還了解到,為解決公安隊伍存在的急需人才引進難、邊遠艱苦地區和有毒有害崗位招警難等突出問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的改革政策目前也正在抓緊研究制定。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方面,建立健全體現人民警察職業特點、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規範便捷的招警機制,實行依法招錄,分類招警。在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方面,建立公安院校招生與公安機關招警協調機制,提高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入警比例。同時,為其他社會考生設置不同的招考渠道,為社會優秀人才進入公安隊伍提供機會和條件。

關於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將按照“依法規範、分類管理、責權明晰、合理使用、保障有力”的原則,明確警務輔助人員的適用崗位、身份性質、職責權限、權利義務、聘用條件和程序,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的日常管理、考核獎懲和保障待遇。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性質,將警務輔助人員分為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實行分類管理,建立政府出資保障、公安使用管理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模式,努力實現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

責任編輯: 劉楊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