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集中對一批典型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27 17:08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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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證監會對9宗案件作出正式行政處罰決定,其中包括3宗內幕交易案件、2宗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件、2宗信息披露違法案件和2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案件。 

3宗內幕交易案件涉及上市公司定向增發、重組或進行利潤分配等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內幕信息,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當事人利用和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之間的關係,獲取內幕信息並從事內幕交易。其中,魏德善在山東齊星鐵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發過程中,利用和上市公司董秘的關係,買入該公司股票,全部賣出後獲利238,746元。李明和薛疆在蘇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組過程中與上市公司董事長頻繁聯絡後買入該公司股票,全部賣出後分別獲利156,644.67元和262,739.18元。呂建衛在杭州炬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利潤分配方案期間,與上市公司董事長通話後,買入該公司股票,全部賣出後獲利1,090,802.81元。上述3宗內幕交易案件中,當事人利用了和上市公司董事長、董秘等內幕信息知情人之間的關係,非法獲取內幕信息並交易獲利,侵害了資本市場的公平交易秩序,證監會對相關人員均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1倍罰款的行政處罰。

2宗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件當事人控制使用多個賬戶,動用鉅額資金,手法惡劣,情節嚴重,對市場造成了嚴重影響,證監會均作出了頂格處罰。其中,“甲醇1501”期貨合約操縱案係證監會查處的較為典型的期貨市場操縱案。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2月16日,姜為作為現貨市場最大的甲醇貿易商,控制42個期貨賬戶,採取集中資金優勢、持倉優勢,連續買賣期貨合約,同時囤積現貨以期影響期貨市場行情,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相較于一般的市場主體,現貨商具有明顯的市場優勢地位,姜為控制多個期貨賬戶,利用優勢地位,採取多種方式操縱期貨市場,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因此,證監會對姜為處以頂格處罰,同時採取了終身期貨市場禁入措施。唐漢博控制12個賬戶,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虛假申報等方式操縱“銀基發展”股票價格,獲利252.89萬元,此前,唐漢博因為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已被證監會行政處罰,此次係唐漢博再次從事操縱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證監會對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和5倍罰款的頂格處罰。

2宗信息披露違法案中,北京賽迪傳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動車雜誌擺放權招標但是未對商譽計提減值,在2012年年報中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對上市公司作出了給予其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9名責任人員分別作出了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罰款的處罰。上海創興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在收購其關聯企業資産時未進行專項資産評估,在交易公告中作出不準確、不完整的陳述。證監會對上市公司作出了給予其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9名責任人員分別作出了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罰款的處罰。上述主體未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履行義務,造成信息披露虛假。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是資本市場的基石,也是資本市場穩健發展的前提和基礎,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損害了資本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案件中,四川金宇汽車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先林、董秘羅雄飛安排人員在網絡上發佈關於公司重組的傳聞,擾亂證券市場,證監會對2人作出了罰款20萬元的頂格處罰,並對被安排發佈信息的人員作出了罰款5萬元的處罰。王之所編造並在東方財富網“湖南發展”股吧發佈“湖南發展收購財富證券”,在編造並傳播上述虛假信息前,王之所使用“王某”賬戶買入了6萬股“湖南發展”股票,獲利131,132.5元。王之所編造傳播的信息被其他用戶轉載、評論,對其他投資者産生誤導,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考慮到其配合調查等情節,證監會對其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1倍罰款的行政處罰。

在此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9宗案件中,證監會共對2名法人、25名自然人進行了行政處罰,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採取了不同的量罰幅度,對部分當事人採取了頂格處罰和市場禁入措施,罰沒款共計22,233,530.32元。

此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均較為典型,産生了較為惡劣的市場影響,證監會及時作出嚴厲處罰以督促市場各方嚴格遵守法律底線。證監會將持續對內幕交易、操縱證券期貨市場、信息披露違法、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各類證券期貨市場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快速精準打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凈化資本市場環境,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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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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