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9月28日電(記者 方問禹)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國家戰略出臺以來,三地環保工作如何協同備受關注。對此,記者近日採訪天津市環保局了解到,目前京津冀三地在環保協作機制和大氣污染治理方面已取得重要進展。 天津市環保局介紹,目前京津冀已經建立起“區域環保協作機制”,三地政府間簽署了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框架協議,三地環保部門也聯合出臺了跨區域環境聯合執法的工作制度,並簽署《水污染突發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合作協議》。 此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和山東等六省市環保部門,還成立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機動車排放控制工作協作小組,建立區域機動車排放監管協調機制。 大氣污染治理方面,多項統計數據顯示,京津冀協同環保以來,各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明顯。 天津市環保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8月底,天津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比2014年下降18.6%,PM2.5濃度同比下降16.5%。 天津市環保局提出,儘管京津冀區域協同環保初顯成效,但仍有多方面工作需要國家統籌。 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方面,協同工作雖已取得顯著成效,但仍需深化拓展,國家有關部門對此宜統一開展區域煤炭管理,加強區域清潔能源供應保障,統一區域新車和油品標準,組織開展環渤海區域船舶污染聯防聯控。 水環境保護方面,受制于水資源短缺和入境水質差,天津市水環境質量改善形勢十分嚴峻。對此,國家有關部門宜統籌考慮併合理調配海河流域水資源,全面推行節約用水,增加河流生態水量。 此外,京津冀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具有很多共性問題,加強環保科研合作,加快優勢科研機構的成果轉化勢在必行。國家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區域環保科研工作,儘量組織京津冀共同參與研究區域共性環境問題,減少針對單一城市設立研究項目的數量,避免各地重復開展工作造成人力和經費的浪費,共享環境科研成果應用帶來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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