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披露11起違法案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29 21: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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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記者 趙曉輝、許晟)中國證監會29日披露11起違法案件並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包括3起內幕交易案、4起操縱證券期貨案、1起欺詐發行案、2起信息披露違法案和1起傳播虛假信息案。 

在3起內幕交易案件中,既有避損型內幕交易,又有獲利型內幕交易,均涉及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票。其中,吳某海和劉某軍在重慶三峽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籌劃定向增發股票事項中因內幕交易信息規避損失51萬餘元,劉某軍規避損失9萬多元。趙某松在湖南大康牧業股份有限公司籌劃定向增發事項的過程中,利用內幕信息與妻子黃某分別用相關賬戶買入該公司股票,分別獲利618萬元和近78萬元。上述兩案,證監會擬對相關人員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1倍罰款的行政處罰。

另1起案件中,吳某、倪某明是一個控制並操作他人證券賬戶獲取收益的團隊,吳某與南方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關係密切,並在上市公司籌劃重大資産重組的過程中有電話聯絡,相關證券交易活動與內幕信息的形成過程高度吻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證監會擬決定,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吳某、倪某明違法所得39萬多元,並處以78.56萬元罰款。其中,對吳某處以約55萬元罰款;對倪某明處以23.56萬元罰款。

此次告知的4起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件具有三個特點:第一,利用的賬戶眾多;第二,採取了多種操縱方法,第三,動用資金量巨大。其中,陶某、傅某南控制利用14個期貨賬戶集中資金優勢、持倉優勢,以及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膠合板1502期貨合約交易,影響期貨合約價格,證監會擬決定,沒收陶某和傅某南違法所得114萬元,並處以2倍罰款,陶某承擔罰款114萬元,傅某南承擔罰款114萬元,同時,因為兩人影響不活躍合約價格的操縱手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相關合約與現貨及鄰近合約的偏離,影響了膠合板期貨品種價格發現功能的正常發揮,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擬對兩人分別採取5年期貨市場禁止進入的措施。

兩起信息披露違法案件均涉及虛增利潤。其中,黑龍江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為了完成上市公司下達的利潤指標,通過簽訂虛假合同、偽造銷售合同等方式虛增收入、利潤,導致上市公司2011年亞麻銷售虛增利潤1600余萬元,水稻銷售虛增利潤3524萬元,導致北大荒股份2011年年報存在虛假陳述。證監會擬決定,對上市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9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對7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警告及處以5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罰款。此外,時任北大荒股份分管北大荒鑫亞的副總經理、北大荒鑫亞董事長楊某誠,時任相關子公司總經理白某、副總經理趙某福違法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擬對楊某誠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白某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趙某福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此外,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義煤集團在非公開發行過程中涉嫌欺詐發行,證監會擬對大有能源、違法行為及涉案5名責任人,以及大有能源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26名責任人予以行政處罰,並對部分責任人給予市場禁入。其中,擬對大有能源給予2360萬元罰款,擬對義煤集團給予230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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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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