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取消7項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自10月1日起,海南海事局將按財政部、發改委關於取消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往來海南轄區港口的所有船舶的船舶港務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等7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預計將惠及每年往來海南轄區的8.2萬多艘次船舶,每年將減輕企業負擔逾7600多萬元。 據了解,此次取消的7項收費項目具體包括船舶港務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船舶臨時登記費、船舶煙囪標誌或公司旗註冊費、船舶更名或船籍變更費、船舶國籍證書費、廢鋼船登記費等,取消這些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是切實減輕港航企業負擔、強化海事保障能力建設、服務海洋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記者 周曉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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