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嶽陽市委原常委、副市長陳四海被控濫用職權和受賄兩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0-09 15: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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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10月9日電(記者陳文廣)記者9日從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中共岳陽市委原常委、副市長陳四海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由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陳四海在擔任岳陽市委常委、副市長期間,違反國家關於土地出讓金管理等相關法律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産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陳四海利用其先後擔任岳陽市農業局局長兼湖南亞華花板橋市場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汨羅市委書記、岳陽市政府副市長、岳陽市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建設、資金審批、工作調動、人事提拔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及與他人共同收受或者索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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