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初既定工作計劃,2015年8月中旬,證監會組織部分派出機構對25家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含相關子公司)的信息技術系統管理及運行安全等事項進行了專項現場檢查。 檢查發現,部分機構落實《關於加強證券公司信息系統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證監辦發〔2015〕35號)、《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19號)不認真、不深入,存在前期自查中漏報涉嫌配資賬戶,或者部分産品下設子單元違規進行證券交易等問題,嚴重違反證監會“了解你的客戶”等監管規定。對此,證監會決定:擬對3家證券公司暫停新開證券賬戶1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對1家基金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辦理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計劃備案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對1家基金公司、2家基金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辦理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計劃備案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另外,對存在違規問題的1家期貨公司風險子公司,期貨業協會將採取自律懲戒措施。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要認真落實證監會的監管規定和監管要求,對自身存在的違規問題、不規範問題,要繼續全面深入查找原因,認真自查整改。 從檢查結果看,目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信息技術系統總體安全、運行穩定。但檢查也發現,各機構信息系統軟體開發及數據管理存在一些風險隱患,且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一般性合規問題。對此,全行業要保持高度警覺,採取行之有效措施,提高風險控制、合規管理的意識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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