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副局長介紹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有關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0-10 09:44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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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玉亭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解讀“先照後證”
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相關政策並回答記者提問
《意見》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10月9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總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劉玉亭在會上介紹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有關情況,並就工商部門如何履行“雙告知”職責、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運行情況等回答了記者提問。 

劉玉亭表示,國務院領導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高度重視,李克強總理今年3月20日在視察工商總局時指出,“先照後證”改革後,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了,部分前置改為後置了,能不能做到“寬進嚴管”,是商事制度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總理要求我們加強分工協作,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和“灰色地帶”。我們按照國務院領導指示精神,廣泛調研,召開多次系統座談會和專家論證會,認真總結多年來市場監管經驗,特別是各種專項整治工作的經驗,系統梳理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職責及近年來地方的有效經驗做法,反復徵求各部門意見,最終形成《意見》報國務院,由國務院第10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劉玉亭指出,《意見》圍繞“先照後證”改革後的監管問題,明確了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的管理監管職責,就加強協同監管、推進社會共治等提出具體要求,對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意見》強調事中事後監管應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厘清部門監管職責。《意見》著重細化在信息互聯共享、部門協同、風險研判、聯合懲戒、信用約束等方面的要求。對於信息共享和信息公示,《意見》明確大力建設企業信息公示的“全國一張網”,要求地方政府實現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並將這些信息歸集到相應的企業名下,依法予以公示。《意見》還要求強化信用監管,對違法失信企業和個人在招投標、出入境、政府採購等方面給予限制或者禁止。在信息透明公開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專業服務機構的作用,在事中事後監管各環節建立廣泛的參與機制,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

劉玉亭在回答記者關於工商部門如何履行“雙告知”職責的問題時指出,“雙告知”一方面是工商部門主動向申請人宣傳改革精神,做好前端引導和服務的積極作為;另一方面是積極協助審批部門推進改革,實現與審批部門工作有序銜接的重要舉措。具體措施是:在辦理登記註冊時,工商登記窗口工作人員將按照省級人民政府公佈的《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提醒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其擬從事的事項中如有需要獲得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的,應當儘快到相應審批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在辦理登記註冊後,工商部門將在內部業務系統自動生成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企業信息共享平臺自動將信息告知相關審批部門。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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