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記者 張曉松)中共中央政治局12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黨內兩大法規——《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以道德為“高線”,以紀律為“底線”,進一步紮緊了管黨治黨的“籠子”。 2010年出臺的《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從八個方面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了52個“不準”,是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重要遵循。2004年出臺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則體現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原則,是加強紀律建設的重要保障。 黨規黨紀是管黨治黨建設黨的重要“法寶”,只有與時俱進,不斷加以完善,才能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提供制度保證。 上述兩大法規出臺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突出強調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大反腐懲惡力度,強化巡視監督,切實解決好管黨治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這些豐富的實踐為黨內法規制度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從這個意義上講,修訂兩大法規,汲取了黨的建設的歷史經驗,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踐成果的制度化,體現了黨內法規建設的與時俱進。 從中央政治局會議釋放的信息不難看出,這次對黨內兩大法規的修訂,一個旨在樹立道德的“高線”,一個旨在劃清紀律的“底線”—— 政治局會議明確指出,準則緊扣廉潔自律主題,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看得見、摸得著的高標準,展現了共産黨人的高尚道德情操。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打虎”“拍蠅”、正風肅紀,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氛圍。下一步,如何使絕大多數黨員進一步達到“不想腐”的境界?修訂後的準則著眼於此,重申了“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既是向廣大人民群眾作出的鄭重承諾,也是為8700多萬黨員樹立的道德“高線”。而這一道德“高線”也並非脫離實際、高不可攀,而是一個實事求是“看得見、摸得著的高標準”。 談到條例的修訂,政治局會議則指出,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紀律是黨的生命,從嚴治黨關鍵在嚴格執紀。但紀律的“底線”究竟應當劃在哪呢?現行的紀律處分條例中,相當一部分條款是對國家法律法規的重復。如果説國法是公民的“底線”,那麼黨員的“底線”就必須嚴於國法,這是由中國共産黨的先鋒隊性質決定的。這次對條例的修訂,就體現了“紀嚴於法、紀在法前”的原則,明確提出政治紀律等六項紀律,形成了高於國法的“負面清單”,從而劃清了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值得關注的是,這次對黨內兩大法規採取了“一攬子”修訂的方式,分別確立了廣大黨員應當遵循的道德“高線”和不能觸碰的紀律“底線”,德法相依,相輔而行,必將有助於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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